酒女夫怒告酒客偷吃老婆 框出场1350/hr「我才没那么多钱」自救成功
▲酒客被告与酒店小姐偷情,因为辩称「我才没那么多钱」逃过一劫。(图/达志/示意图)
新北市一名蔡姓男子到酒店去消费,认识吴姓酒女,事后酒女的老公看到他们在手机上互传咸湿讯息,怒告通奸,不过酒客辩称,这些咸湿讯息都只是在打嘴砲,「框」小姐出场做性交易消费高,「我才没那么多钱」新北地检署认为全案罪证不足,因此处分2人不起诉。
酒女老公指控,妻子(20多岁)在酒店上班,去年2月至5月间和酒客搞婚外情,不仅让蔡姓男子框出场,还发生性关系,他无意间在妻子的手机内,发现妻子和蔡男互传赤裸相拥的亲密照,蔡男还传咸湿讯息给妻子表示「我昨晚吃妳2次!」妻子也回传「这样你吃不够」、「还要再吃!」。 妻子喊冤,说酒店工作性质特殊,必须与客人亲密互动,但都是逢场作戏,没有发生性关系。
蔡男辩称,框吴女出场一小时1350元,若要性交易还要另外计费,「我才没那么多钱」,亲密合照只是和吴女一起去按摩时所拍,咸湿对话「打打嘴砲」没有性行为。 检方勘验合照发现,酒客只有赤裸上身,酒女也没有赤裸,罪证不足,因此处分2人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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