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服員摸魚又偷抽菸遭投訴開嗆案主…惹到大廠法務經理

40岁黄姓居服员替案主服务时,被案主女儿发现工作不认真,不仅在案主家里大声讲电话,还在家里抽烟,案主女儿投诉后,黄女竟上网开呛「断我饭碗,我一定拍死她」,还公开对方电话,不过案主女儿非省油的灯,因具备法律专业,搜证后对黄提告,法院审理后,依个资法处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女去年8月经长照机构派案到左营某按住家中服务,住在桃园的案主女儿透过远端监控,发现黄女工作时间竟躺在沙发讲电话,每次时间长达20至40分钟,且讲话很大声,影响到父亲的休息。

不仅于此,黄女到家服务时,还直接在家里抽烟,案主女儿担心父亲会受黄女影响,致电长照机构,要求不得再派黄女到她家服务。

没料黄女遭对方「投诉」后,竟肉搜案主家人讯息,发现案主女儿在网路留存的工作资讯后,上脸书发文开呛「谁断我G服路没罐罐吃我会倾其所有灭了她」、「断我饭碗,我一定拍死她」。

事后还将案主女儿的资料公布在脸书,称「她杀死了我,我要让她偿命」、「让她也跟我一样没饭吃」,不过案主女儿也非省油的灯,因对方在北部某科技厂任职法务经理,见自己客诉反被黄女上网公审,搜证后提告恐吓、强制、公然侮辱、加重诽谤及违反个资法等罪。

雄检侦查时,黄女坦承发文,但辩称自己是用搞笑的口吻写脸书,她会抽烟是获得案主家人同意才去阳台抽,自己只是利用脸书抒发心情,没有恐吓案主女儿的用意,但检方不采信,侦结后依个资法、恐吓等罪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黄女仍辩称她并没有指明是谁,该遮的名字、号码等个资都已经遮住,每篇贴文内容说的都是不同人,贴文只是发泄情绪,没有恐吓或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但法官勘验黄女贴文,认为依据前后文及黄女描述,确实是在指控遭家属投诉而失去工作的过程,且贴文都是案主女儿的照片、姓名、公司名称等,可见贴文确实在直指案主女儿。

法官综合事证,认定黄女不仅公布个资,贴文内容也足以使人心生畏惧,因行为是出于同一目的,在法律上评价为同一行为,依较重的个资法论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 提醒您:抽烟,有碍健康

高雄一名居服员被抓包摸鱼、偷抽烟,案主女儿投诉后,她竟公布对方个资还恐吓,被对方提告后被法院判刑。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