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喘息设限 家属不安心
申请居家喘息服务,必须为65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50岁失能的身心障碍者,但若为50岁以下,瘫痪在床且靠呼吸器的身心障碍者,恐无法获得居家喘息服务;台南市社会局表示,主要因涉及医疗专业的问题,因此无法在宅服务,必须送至护理之家。
临床上,一对夫妻,照护瘫痪儿子长达15年,体力也逐渐不如往年,却因喘息服务规定不便且不合理的因素而放弃申请;脊髓损伤者协会总干事蔡林丽华指出,政府为避免资源浪费,将喘息与居家服务分开施行,但两者目的不同,加上许多失能身障者多为老父母在照顾,更需要喘息服务的帮忙。
喘息服务为临时及短期照顾服务,主要是为体贴照顾者,且必须送至护理之家,但若要将孩子送至安养机构,父母多无法安心;社会局表示,喘息与居家服务只能二选一,若为插管靠呼吸器的失能者,要申请居家喘息服务确实有困难,仍有待克服相关医疗问题,满足家属需求。
照顾失能的家属必须付出劳力外,更需承担心理压力,对身心健康都是负担;社会局呼吁,必要时,应尽快申请相关服务,以帮助减轻负担,未来也可望使喘息与居家服务更弹性化的搭配,满足更多家属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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