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美国籍者注意!会计师提醒 勿高估信托的节税功能
▲一部分具有美国籍的人士认为,信托具有节省遗赠税的功能(图/pixabay)
资诚税务咨询顾问公司执行董事苏宥人表示,许多美籍人士都误认设立信托的目的是节税,但是提醒具美国籍人士,别高估了信托节税的作用。
苏宥人表示,许多美籍人士都会误认设立信托的目的是在节税,以一个美籍人士设立他益信托为例,委托人可以将预期会升值的财产,例如房地产先用赠与的方式放到信托,由于未来的财产价值会比现在还高,现在会被课到的遗赠税,就会比以后财产增值再赠与给后代的时候要低,似乎节省相当一笔税负。
但是苏宥人提醒,别高估信托的节税功能,目前每一个美籍人士都有自己的终身遗赠额度,以2020年为例为 1158万美元;每一个美籍人士一辈子所赠与出去的金额,加上最后的遗产金额之后,如果超过1158万美元,多出来的部分才需要按税率级距课税,遗赠税最高税率40%。
换言之,对于个人财产总额未达1158万美元门槛的人来说,遗赠税并不是一个重要考量。 虽然信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的遗赠税税负,但总体上对所得税却并没有特别的节税功能。从所得税的方面来说,根据不同的信托种类,放入信托的财产所产生的收入,仍需要由信托的委托人、信托本身或是信托的受益人来申报纳税。
苏宥人分析,美籍人士使用信托的还有四项功能可以思考,包括避免遗嘱认证的漫长过程、保有遗产内容的隐秘性、在指定受益人上给予弹性、保护财产免受债权人的追诉。
美国税局近期发文提醒美籍人士,任何尝试隐蔽资产的真正所有人或是资产交易实质的信托,都是具有欺骗性质的信托,视欺骗程度的严重性,税局将会对纳税义务人处以民事或刑事的处罚。在决定设立信托之前,建议每位美籍人士咨询美国信托或是税法专家,才能设立出最符合自身家族需求的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