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LED燈柱給社區求支持 屏東前鄉代涉賄選被判刑
屏东县南州乡民代表林立,本届大选为争取连任,被控帮社区装设10支LED灯柱,争取该社区选民支持,林立事后并未当选,但被检方依违反选罢法等罪嫌起诉,高雄高分院今考量林无前科,依行求财物及不正利益罪,处有期徒刑1年2月,缓刑4年。
判决指出,2022年8月1日,林立请林姓选民帮忙,先由林男出资采购铁板等材料,再裁切、组装成10支灯柱,林立则提供使用过的LED灯具、接地棒及电线,供林姓选民将灯具安装再南州乡某处社区外的围墙。
等灯具完成安装后,林姓选民再于社区群组发文,称该灯具是由林立捐助设立,希望选民在大选中给予林立支持。
不过因社区当时并无管理委员会,林立帮社区装设灯具未经住户全体同意或受领,检方获报后,仅认为林立犯行处于行求阶段,侦结依违反选罢法对选举区内团体假借捐助名义,行求财物及不正利益罪嫌起诉。
事后林立未能成功当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合议庭认为林立虽推托是林姓选民要捐助给社区,但实质上仍应与林立竞选连任有关,已妨害选举进行。
合议庭考量林立无前科,担任乡代期间,经常关注社区公共事务,并于乡代会提出质询,林姓选民也常常义务协助清洗社区水塔等工作,各将两人判1年2月徒刑,另宣告缓刑4年,缓刑期间支付公库30万元,可上诉。
高雄高分院外观。记者张议晨/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