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土重來卻賄選 新北市前議員歐金獅判3年半兼沒收11個馬克杯
新北市前议员欧金狮前年参选议员,被控贿选,新北地检署去年1月初指挥警调搜索,带回欧与6名桩脚,欧喊冤,声称一切都与他无关。新北地方法院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判欧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台湾高等法院今虽撤销原判决,但仍处3年6月徒刑,且褫夺公权延为4年。
新北检方调查,欧金狮已连2届未选上,2022年又卷土重来,当年9月间交给树林区詹姓里长与詹妻上百万元协助贿选,两人以每桌5000元价格设宴3桌款待30名选民,并在餐桌上放上欧金狮姓名的马克杯。席间,欧现身逐桌拉票。
检警调前年先搜索并带回詹姓里长夫妇,查扣疑似贿选帐本、现金等,检方发现餐叙多由詹妻处理,讯后詹姓里长请回,詹妻5万元交保。2023年1月11日,检警调再出击,搜索欧金狮服务处、住处等处。
检方复讯后认为欧金狮涉犯行求贿赂及不正利益罪,贿选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欧金狮说,会拿150万元给詹姓里长是告知「选举要用的」,要请詹到他原来服务处当总干事兼任财务,也是要拜托詹找人帮忙拉票的花费。
新北地院认为,欧金狮参选新北市议会第4届第8选区(树林区、莺歌区、三峡区、土城区)议员,在餐会提供餐饮招待属不正利益,提供马克杯则属贿赂,犯选罢法行求贿赂及不正利益罪。新北院指欧金狮为求顺利当选,竟与詹姓里长夫妻以免费招待餐饮的方式贿选,民主法治观念薄弱,且欲用于贿选使用的款项达150万元、未见悔意,判3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
案经上诉,因部分事实认定不同,高院今虽撤销改判,但仍认定犯行求贿赂及不正利益罪,刑度依旧是3年6月,褫夺公权4年,行求贿赂与未扣案的马克杯各1个、10个没收。
新北市前议员欧金狮。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