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冤囚2年...王瑞豐今終獲無罪激動哽咽 妻等27年:我始終相信他
王瑞丰(中)今获判无罪,妻子和陪伴他走了20多年司法路程的律师邱显智,判检方别再为迟来的正义上诉。记者张议晨/摄影
1997年5月18日,王瑞丰被控和陈男骑机车在高雄凤山抢夺洪姓母女黑色皮包,得手后加速逃逸。警方当晚10点多循线查获王。
王瑞丰当时为军人,最后被军法判刑5年,他上诉高雄高分院,最后法院以上诉不合程式驳回定谳,在国军监狱服刑2年多,经声请假释才出狱。
至于陈男,因非军人,由普通法院审理,高雄地院虽依抢夺罪判他1年徒刑,但上诉后,法院勘验人证、物证,均认陈涉案证据不足,判陈男无罪确定。
同一犯行,王瑞丰有罪,陈男无罪,王为了争取清白,从入监起就不断救济,但事与愿违,最终仅以假释获得自由,当时在军监担任预官的律师邱显智,发现王案为冤案后,从两人「出狱」起就不断奔走。
经释宪获得宪法法庭准予再审,高雄高分院去年10月11日展开再审程序,今上午合议庭认定全案仅单一指述,缺少王涉案证据,撤销改判无罪。
王步出法庭后心情难掩激动,一度哽咽不能说话,他说,他假释后组成家庭,但为了争取清白,他花费许多金钱、时间,一度想要放弃,是邱显智鼓励他,加上妻子的陪伴,才走完这段20多年的司法路。
他回忆,原本期望军事法院可以还原真相,但军法的审案方式、做为跟态度却让人大失所望,在没有证据情况下,仍判他有罪,是老婆每周的书信往来,愿意相信他的清白,给予他勇气撑过遭冤枉的日子,等候正义的路上,一路走来并不孤独。
「他很幸运遇到我,我始终相信他无罪。」听完法官判决无罪,王妻心情平静,回顾廿多年心酸,仍对当时有罪判决存有不满,「就像醒不来的噩梦,纠缠你20多年」。
王妻说,没做过的事情却被冤枉,失去自由,生活被弄得一塌糊涂,当时两人还没结婚,王在监狱一想到未来,还要担心家人反对两人在一起,毕竟谁会希望女儿嫁给有罪之人?还好家人开明,一路相信他是被冤枉。
她说,王只关了两年多,但其他关了10年、20年的冤狱被害人,国家能赔偿什么?走过20多年,她们已经放下,回归正常生活,她也希望王的案子,可以给予那些正等候清白的冤狱被害人鼓励,不要放弃,总有一天正义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