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带女童「认识穴道」强拉她手摸GG 10秒淫行下场惨

男子去年在服役期间,10月某日在国小篮球场与数名孩童打球,后来他搭讪一名五年级女童,称带对方认识穴道,并抓女童的手摸自己的下体约10秒。(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男子去年在服役期间,10月某日在国小篮球场与数名孩童打球,后来他搭讪一名五年级女童,称带对方私下认识穴道,并直接抓女童的手摸自己下体约10秒,女童试图抽回手,还被男子抓回来继续摸;男子事后辩称有恋童癖、精神异常,但法官不采信,判刑3年2月。

判决书指出,男子当时为军人(已于民国111年10月19日退伍),其于民国去年10月8日下午,在台中某国小的篮球场,与女童、女童表哥、女童同学打篮球,傍晚时已认识穴道为由借机与女童攀谈,并将对方带到无障碍坡道处强抓女童右手抚摸他的阴茎,约10秒后才放手,借此猥亵得逞。

女童母亲后来见女童返家后神情有异,一问之下得知实情报警;男子被逮后坦承不讳,男子称当时有问女童几年级,对方回应五年级,他仍强拉对方的右手抚摸其阴茎,对方欲抽回手,他则抓住继续抚摸,法官认定男子显有对未满14岁之女子强制猥亵的犯意。

法官考量男子在警询、侦查中内容,回答内容均切题,无语意不清,皆能回忆本案且流畅陈述,在根据男子「过去生活史及疾病史」,与鉴定医师的评估,难认男子有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不符合减刑条件;法官认为男子坦承犯行、犯案后态度良好,有与对方和解意愿,判刑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