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学李宗瑞性侵女网友「拍性爱片」 她吓得全身赤裸躲床角
军人学李宗瑞性侵女网友「拍性爱片」 ,她吓得全身赤裸躲床角。(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南市一名林姓军人兼职刺青师,某日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了一名女子小美,他开始死缠烂打要替女方刺青、吃饭的名义,约她到店里刺青店,未料竟趁她吃药昏睡时性侵,甚至还拍下了私密影片,气得小美验伤提告,台南地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7年8月有期徒刑, 二审时林男认罪,且与女方以75万元和解,改判3年7月。
根据判决书,林男透过网路交友女子小美,并多次宣称要替她刺青及约吃饭,于是相约到林男店内,林男当时先对小美手指进行无墨刺青之测试,但小美因无法接受刺青之疼痛,又在赴约前服用具有嗜睡作用之精神方面之药物而感疲累,于是躺在床上休息小憩。
林男见有机可乘,竟压上床,强行脱下小美衣物,用手抓住双手进行控制,然后进行指侵,最后性侵得逞,过程中,还拿手机拍摄两人性交之相片,小美是后气得报警提告。
林男辩称,当时自己觉得与小美互有好感,虽然她不愿亲吻,但我脱她衣物及进行性交时,女方均无反抗挣扎,且他拍摄之性交相片根本毫无晃动,若小美若遭我强制性交,其岂会仍由我开车载返住处门口,且小美返回嘉义,并非马上报案求救,反而与其前同事、前男友及暧昧对象联络讨论而有蹊跷。
法官审理后认定,林男性侵小美,且在强制性交之过程中,拍摄双方性交之相片,使其承受性自主权及身体自主权遭受侵犯之苦痛,犯后仍否认犯行,未见有何歉意悔悟,也未与女方和解,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7年8月。
林男不服上诉,发分院林理时时,林男坦承强制性交,但仍否认照相行为,且林已与女方于3月达成和解赔偿75万元,首期20万元已经给付。
小美也表示,「我希望被告不要被关,我不想要让被告人生因本案而有很大的耽误」,已原谅被告,二审法官改判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