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诱小萝莉啪啪 嫌她下面有异味像死鱼 父母见简讯气炸
一名军人与未成年少女交往并发生性关系,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在桃园陆军部队服役的邱姓职业军人,在交友软体上认识一名国中少女,双方进一步交往后,三度上摩铁发生性行为,事后两人多次在用简讯互传心得以及未来要改进的技术与体位等,邱男甚至要少女「技术要加油」,经少女父母发现后提告;法官认为邱男直到最后才坦承犯罪,且未获女方父母原谅,依照一罪一罚原则,判有期徒刑1年6月,共3罪,应执行有期徒刑3年2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邱男在网路上认识少女时为职业军人,双方进一步交往而熟识。根据少女表示,两人共发生3次性行为,都在108年间10月到11月内,每次都是邱男骑着机车载她前往汽车旅馆后,两人发生关系。事后少女父母察觉有异,才发现女儿竟偷尝禁果,一怒下对邱男提告。
法官勘验两人间的简讯,发现邱男与少女对话,都是在讨论如何发生关系,以及未来要如何改进,甚至讨论做爱技术对话,邱男甚至还要求少女「技术要加油喔」、「我很想玩多点姿势」,甚至质疑女方吃太咸,因为「你下面异味很重嘛」等咸湿对话。
邱男辩称,他透过网路社交软体结识少女进而成为男女朋友,知道女方未满16岁,两人也曾到汽车旅馆休息,但坚称没有发生关系,他和少女的咸湿对话,只是打打嘴砲。
法官审理后,审酌邱男已23岁,未克制己身生理冲动,为满足其情欲,遽然对心智尚未发育成熟之少女为性交行为,且与少女交往中,对她人格极度不尊重,影响她对性自主界限认知之正常发展,危害少女之身体发展及日后之男女感情观念,且事后未获得少女父母原谅,且直到审理时才坦承犯罪,处3年2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