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滑导航挨罚3000元 她怒:要老女人夜宿车内?结局逆转

北市1名63岁黄妇边开车边使用手机遭开3000元罚单士林地院审理后予以撤销。(图/pixabay)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北名1名63岁黄姓妇人因边开车边使用手机,员警当场拦车开罚3000元!妇人自认无辜便提起行政诉讼,辩称「当时是停靠路边设定导航,没有行驶中」并强调「难道要一个老女人夜宿车内回不了家?这是法律吗」士林地院审理后认,黄妇确实临停才使用手机,并无「行驶道路时」违法情形故判黄妇胜诉,撤销罚单。

由于黄妇起诉时已缴交300元裁判费用,败诉的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应给付300元给黄妇。

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11日晚间7时许,北市南港分局员警在市民大道8段与兴华路处,指控黄妇边开车边使用手机,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开单举发,由台北市交通裁决所对黄妇开罚3000元。

黄妇不满便提起行政诉讼,向法官解释,当天是将汽车停再路边设置导航,没有造成交通不便与安全,可查通联纪录证明时间点有导航到民权西路捷运站,没想到员警不但没有明辨是非,任意开罚单,几个字就就罚锾3000元,且气愤称「开罚单也要合情合理人民才会服气

她接着解释,她今年63岁,有老花眼,看手机需戴老花眼镜始能看清画面;但开车行驶中无法戴老花眼镜,否则会看不清楚路况。并强调行驶中与滑手机是两件事,不可能同时进行。

接着又解释,当晚是开车送北上参加喜宴的同学到南港车站高铁回高雄,她在同学下车后要导航至民权西路捷运站,才会临停路边导航,岂料员警竟过来指控她边开车边使用手机!她不断向员警解释,没想到员警竟向她说「再开一张。」她无奈问法官,「设置导航回家有错吗?难道要一个老女人夜宿车内回不了家?且3000元对一位没工作的老女人来说并非小事」。

台北裁决所根据南港分局开单员警回复答辩,确认黄妇是边开车边使用手机,员警只是依法举发并无违误

法官勘验采证光碟发现,黄妇确实是将车临停在的地面所示「公车停靠」中「靠」字位置上,且是因为员警指引,她才缓慢前进,并无边开车边使用手机导致影响安全,故认罚单有违误,判决撤销,黄妇胜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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