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期待3-2快展延 经部增船舶8年新规业者跳脚
不过,今天会中能源署新增施工船舶船龄8年作为给分标准,若船龄超过8年会扣分,将由8分减为6分,盼借此引导较新船只投入台湾离岸风电。但业者认为,11日能源署已开始收件,此时才增新规则,恐怕需要更多时间准备,3-2期更需展延。能源署回应表示,展延将持续搜集外界意见,今天只谈评分项目准则。
经济部今天针对3-2期选商作业召开说明会议,包括产业关联性评分基准进行更细腻说明。其中,以新增主要施工船舶海事工程服务项目让不少业者跳脚。亦即以使用船舶船龄8年作为给分标准。官员说,船龄在8年内分数不变,但如船龄超过8年以上,分数将从8分扣减至6分,盼借由「2分差距」奖励机制,引导新船只投入台湾离岸风电施工。
另外,今天还说明风力机机舱运维技术服务新增以规画完整度给予0.5或1分之区别;营运期海气象观测新增与供应商合作时程须至少5年之要求。这些开发商都说是首次听到。
对于新增的规则,开发商包括风睿、CIP、伊比德罗拉、韦能相继在会中提出疑虑,包括:3-2期选商已11日开始接受递件,现突然提出规则异动,等于一边收件一边给新规则;规则异动牵涉产业关联评分标准,开发商现有投标规划势必会受到影响,而国产化分数又是3-2期决胜关键,临时的规则异动,恐怕有公平性疑虑,要求经部应给开发商充分时间评估投标策略,现距离截标期限只剩三周,显然不足以作充分评估应变。
对此官员强调,并非新增规则的异动,而是将评分说得更清楚,避免未来船只转籍时,在认定上出现落差。
另CIP等部分开发商也提出备标过程看到3个遭遇的困难及担忧,包括一、3-1、3-2期基础建设、供应链量能恐有冲突;二、供应链面临难处,恐无法兑现3-2期承诺;三、购电方在CPPA谈判采取观望,因市场期待3-2期价格将较3-1期低,但市场杂讯已影响3-1期CPPA的协商议价,因此诉求3-2期应先暂缓选商程序予以展延。
对此,风机大厂VESTAS认同表示,3-1期开发商采购订单都很困难了,要3-1期顺利进行,才会有3-2期,目前3-1期一风场能在限期内完工并网,呼吁政府先解决问题,否则3-2即使选商也会完蛋,呼吁3-2展延以利有更充裕时间准备文件。
不过,沃旭能源反对认为,3-2期时程具备可行性,现在供应链管理与码头的调度「越等越贵」,且会让供应链厂区空转,并无构成延期的理由,盼3-2期顺利执行。另一家风机大厂西门子歌美飒则支持沃旭看法,盼维持原来3-2期程,因台中机舱组装厂已在1月完成扩建工程,不能让厂区空转,且延期会影响在地设厂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