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杠杆交易商可与一般自然人客户承作连结黄金或原油之差价契约

柜买中心今(18)日表示,为提升国内杠杆交易商业务竞争力,并增加一般投资人交易商品选择,柜买中心于108年12月18日公告修正杠杆交易商业务规章,开放杠杆交易商可与一般自然人客户承作连结黄金或原油之差价契约(CFD),并自公告日起实施。

柜买中心指出,本项业务开放将有助于引导境外金融商品交易回流国内,增加杠杆交易商业务量。此外,投资人与国内合格杠杆交易商交易,一方面满足国内投资人对差价契约商品的需求,同时提升对国内投资人的保障。杠杆交易商办理本项业务,对一般投资人承作连结黄金及原油的差价契约交易杠杆倍数上限分别为20倍及10倍,且当同一客户从事差价契约之帐户价值低于期初保证金之50%时,杠杆交易商应依事先约定之方式,对客户执行停损措施,透过杠杆倍数上限及帐户停损措施协助客户管理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