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水域活动法令限制多 民团赛事申请遭拒监委介入调查

监察院。(本报资料照)

监院接获民间团体陈情,台湾开放水域联盟为推广SUP独木舟活动,向台北市政府申请于大湖公园举办划船活动遭拒;台湾现行对于水域的法令限制多,有无因应时空背景适时检讨、是否侵害民众观光休闲权益,监察委员范巽绿、苏丽琼申请自动调查

监委表示,台湾拥有丰富的水资源,河川湖泊密集度高,目前国际诸多先进城市,亦倡行水上娱乐活动,透过全民共享开放水域方式,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惟我国现行对于水域之法令限制多,与国际先进城市对于开放水域之作法趋势似有明显落差。

监委指出,本案台北市政府对于辖管之湖泊水域,得否开放划船等观光活动之相关政策方向及法令规定,有无因应时空背景适时检讨?相关规范有无不合时宜情事?及台北市政府禁止民间团体申请于大湖公园举办水域活动之处置作为,是否符合目的性及比例原则?审查准则是否明确适当?

监委认为,国内各直辖市及地方政府有不同规范,造成水域活动爱好者之困扰且难以遵循,就主管机关对全国性开放水域范围、数量及现况之盘点,据以落实海洋国家亲水政策,相关法规及基础调查工作似有待规划。

监委强调,另目前相关单位以环境保护为由,禁止水域活动,是否符合目的性及比例原则?与纽约、东京、阿姆斯特丹等国际先进城市之作法有何落差?因事涉民众休闲游憩权益,将进行深入调查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