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外资用台股借外币 提前放行

外资今年大买台股,持有总市值已超过新台币22兆元,金管会开放外资可用台湾上市柜股票作海外投资活动的担保品,外资海外需要资金或因应基金赎回时,就不必卖出台股,有助外资在台资金运用弹性及增持台股的意愿,有助稳定台股。

外资今年青睐台股,据证期局统计至7月底,外资与陆资持有台股市值达22兆6822亿元,但过去外资只能交易台股,却不能拿台股做为融资担保品。高晶萍指出,此次开放措施是今年美侨商会提出的白皮书建议之一,今年3月时已修法,并取得央行同意,但因要修改相关系统,原订9月底前上路,这次是提早一个月放行。

未来外资如要从事海外投资活动有资金需求,更重要是当金融市场波动、外资遭投资人大量赎回时,可用台湾上市柜股票做担保品获取资金,不必再大卖台股部位,对稳定台股助益不小。目前符合条件可作外资融资担保品的股票,上市部分有964档、上柜有693档。

这次开放外资可用台股作担保品,在境外借外币作为投资的资金来源,首要前提是想借外币、且有投资台股的外资,及接受台股作担保品的境外券商或银行,双方都必须是台湾合格登记的境外外国机构投资人(FINI)。而可从事的「境外投资活动」包括境外有价证券借贷、境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及外币资金借贷等。

担保品提供者、即外资每月要在交易所系统登录担保品提供者、担保品收受者及担保品管理者的名称、国内有价证券担保品的名称、数量、市值及担保品价值等,金管会认为此项开放应可减少外资以卖台股作为取得资金的来源,可促进金融市场流动性,强化证券市场稳定性等。

此外,金管会主委黄天牧也透露,规范金融大股东不当干政的措施,因各界仍有诸多反对声浪,「社会氛围还不到时候」,送审法规将仅保留「罚锾200万至5000万元」的部分,其他考量到法规执行难度,全数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