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卷书摘》是抄袭,还是致敬?
是抄袭,还是致敬? (绘图/GGDOG)
都说模仿是最真诚的赞扬,但孰为致敬,孰为偷师抄袭?这需要很周延地讨论始能判定。古典音乐中常见的「引用」手法,或以他人的音乐素材为基础进行再创作,也在现代音乐产业的版权之争介入后吸引来非议与官司。本期「剧场ㄟ冷知识」从5则音乐史上经典的「巧合」、「经典套路」、「再利用」、「撷取」与「取样」案例,一窥音乐创作中「抄袭」与「致敬」,那道隐晦界线之堂奥。
解说人
李时安,很久以前在美国念了个爵士音乐学硕士学位,边爬格子边种豆芽菜,曾是两厅院艺术宅急配讲师、人肉翻译机、各种音乐会幕后工作人员、摇滚明星保姆,负责把人推上舞台发光发热,自己则赶紧在后台吃便当。
你们之间可有接触史?
英国硬式摇滚大团「深紫色」(Deep Purple)1972年作品〈水上之烟〉(Smoke on the Water)开头那两句识别度极高的电吉他前奏,可说是每个摇滚囝仔刻在心里的经典,但这两句前奏早在1966年踏着轻盈的步伐,出现在Bossa Nova女王艾斯特.吉芭托(Astrud Gilberto)的作品中。吉芭托当年与爵士乐大师吉尔.艾文斯(Gil Evans)合作发行了《遥望彩虹》(Look To The Rainbow)专辑,艾文斯为该专辑B面的第一首单曲〈沉默玛丽亚〉(Maria Quiet)以根音、降三、四、降五音编写了轻盈优雅的钢琴前奏,虽说〈水上之烟〉与这曲子的前奏,在乐句结构上高度相似,但两者的曲风与配器完全不同,再加上深紫色乐团成员们接触爵士乐与Bossa Nova的机率都极小,在没有接触史的前提下,如此高度相似只能算是巧合,很难将其与抄袭划上等号。
当流行公主遇上流行女皇
女神卡卡的〈天生完美〉(Born This Way)于2011年问世时引起了不少争议,因为它与几首人们耳熟能详的流行金曲「听来很像」:主歌旋律像极了美国R&B女子组合TLC的〈瀑布〉(Waterfalls),桥段念白让人想起了浩室舞曲经典〈风尚〉(Vogue),整曲则像是玛丹娜1989年畅销单曲〈表现自我〉(Express Yourself)的翻版,虽说〈天生完美〉与〈表现自我〉两曲相隔20多年,在编曲配器使用上有了崭新的声响,但营造出的舞曲氛围依然予人浓重的既视感,连玛丹娜本人都在自己2012年的MDNA巡回演唱会中直接并置演唱了两首歌的副歌,让乐迷们自行判断,然而两曲在和声行进与曲式,皆套用了迪斯可舞曲过去几十年来的常用程式,只能说是新旧世代的舞曲创作团队在同一套路上相互较劲而已,难以抄袭定论。
总要给个名份吧!
另类摇滚天团「电台司令」(Radiohead)1992年单曲〈怪胎〉(Creep)既让乐团踏上成名之路,也带来了官司,因为它极具特色的和声行进是从英国摇滚老团的作品而来——赫里斯乐团(The Hollies)1972年发表的〈我呼吸的空气〉(The Air That I Breathe),桥段旋律也简直是从赫里斯作品的主歌中拷贝出来似的,因此〈怪胎〉在1990年代走红时即引起讨论,近期更在2018年拉娜.德芮〈奔向自由〉(Get Free)抄袭事件中被再度提起。电台司令当年直接承认了自己「再利用」经典老歌的音乐素材,赫里斯乐团的摇滚老将们,也很大器地不跟后生晚辈计较,直言创作「无关乎金钱或自我名声,而是关于爱与美好的事物」,但发行〈我呼吸的空气〉的唱片公司可不这么想,一状告上法院争得「共同创作」的名分。
怎能让你独自一人……领版税
金嗓天后席琳.狄翁在美国的第一首排行冠军曲——1996年的〈独自一人〉(All by myself)翻唱自美国歌手艾瑞克.卡门(Eric Carmen)1975年的作品,但这作品可不是由卡门一人独自创作出来的。卡门在1970年代初期是流行摇滚乐团Raspberries的主唱,〈独自一人〉则是他离团单飞后发行的第一首单曲,但此曲的主歌,其实来自拉赫玛尼诺夫第二号钢琴协奏曲的第二乐章,只不过在卡门创作当时,拉氏作品在美国本土未受著作权法保护,因此他放心配上歌词就发表了,更直接撷取协奏曲片段作为自己的器乐过门,难怪随后即被拉氏后人盯上;一如卡门在歌词中写道「再也不愿独自一人」,尔后这曲子果真由拉氏与卡门并列创作者,版税也不由卡门一人独领,算是得偿所愿了。
借用前请先打个招呼
1990年,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饶舌歌手Vanilla Ice发表了勇夺「告示牌百大单曲榜」冠军的单曲〈Ice Ice Baby〉,曲中重复出现的电贝斯短旋律来自1981年大卫.鲍伊与皇后乐团合作发行的单曲〈压力之下〉(Under Pressure),姑且不论原创者是否知情,如此创作手法名为「取样」(Sampling)。嘻哈音乐的发展更可以说是奠基在取样技术上,但它最早出现于1940年代的具象音乐(Musique concrète)作品中,将既有录音以剪贴磁带的方式进行再创作,1970年代出现的音乐合成器(Synthesizer)与取样器(Sampler)革新了这项技术,创作出的音乐聚敛了可观的商业利益,也连带引发著作权归属的讨论,今日以此技术进行的创作多根据《伯恩公约》及美国的《1998年数位化千禧年著作权法案》(The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of 1998)进行授权协调。
本文作者:李时安
(本文摘自《PAR表演艺术 11月号第342期》)
《PAR表演艺术 11月号第3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