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米渔业灾损现金救助及低利贷款 嘉义县 8月7日前受理申请
▲▼ 凯米台风渔业灾损现金救助及低利贷款 8月7日前受理申请 。(图/嘉义县政府提供)
记者翁伊森/嘉义报导
农业部公告嘉义县为办理113年凯米台风渔业全品项(鱼塭及牡蛎养殖)农业天然灾害现金救助及低利贷款地区,请受灾渔民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7日止,至鱼塭(或蚵农)所在地公所申请,例假日亦照常受理。
嘉义县受凯米台风影响,造成渔业灾损,截至昨日损失金额达1亿6850万6779元,尤以沿海牡蛎养殖最为严重,县府为加速协助渔友复养及减轻灾损负担,农业处于灾后即不断汇报灾损报告建请中央救助,农业部已于28日晚上公告本县为办理现金救助及低利贷款地区,吁请受灾渔民应于受理期间至所在地公所申请,以维自身权益。
现金救助对象应为实际从事渔业生产的自然人,持有陆上鱼塭养殖渔业登记证(或区划渔业权执照)、完成放养量申报、鱼塭须有合法用水文件,且损失率达20%以上者。
农业处提醒,办理申请现金救助时,请携带身分证、印章、农渔会存褶、陆上鱼塭养殖渔业登记证(或区划渔业权执照)、放养量申报书及鱼塭合法用水文件。现金救助额度为浮筏式牡蛎每棚6千元、平挂式牡蛎每公顷3万3千元、文蛤每公顷11万8千元(工作鱼每公顷1万元)、鲈鱼每公顷42万元、鳗鱼每公顷40万元、午仔鱼每公顷42万元、石斑每公顷42万元、其他(如虱目鱼、吴郭鱼等每公顷12万5千元)。
办理低利贷款部分,救助对象应为实际从事渔业生产自然人且使用土地合法。本次低利贷款利率依中华邮政二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减0.305%机动计息(目前为年息1.415%),并自113年8月1日至起至114年1月31日止利息免收由农业部补贴。
申借本贷款渔民,应在办理期限113年8月7日前,依实际受损情况,向所在地公所申请核发「农业天然灾害受灾证明书」,并于该证明书核发次日起15日内,检附该证明书及「农业天然灾害低利贷款申请暨计划书」,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贷款经办机构审酌农民实际受灾情形及复建、复耕需要,核实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