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护伴侣私吞传产老董「4650万遗产」 检方二度上诉求翻案
传产老董将4650万遗产「霸气」赠送看护伴侣,子女愤怒提告更审翻转,检方日前再度上诉求翻案。(示意图/ shutterstock)
高雄市一名游姓传产董事与其10年看护朱姓女子日久生情,后逐渐发展为同居情侣关系,朱女期间甚至以「游太太」对外自称。直至游董病逝,子女方才醒觉朱女盗走父亲存款,因此提告诈欺、伪造文书。一、二审皆判朱女徒刑2年,然高雄高分院更一审时,却认定游董委请朱女协助处理财产问题时,意识尚能清醒,二审仍判朱女无罪。检方不服,日前已上诉最高法院翻案。
据悉,该名游姓老董于2006年罹患肺癌,卧病期间认识看护朱女。游男子女不否认父亲与朱女的这段黄昏恋,甚至能默认她以「游太太」对外自称。然而,子女却认为,朱女于父亲卧病时意识不清,趁机吞并其18张定存,将4658万汇入自己帐下;另,农会行员察觉异样,联系子女,也亲自赴院想向董事本人确认,却发现董事人已经意识不清,全程仅能微笑、点头示意。
该名农会行员主张,看护虽有提出约定书,以此证明代理权;农会仍要求看护将4658万元金额转回董事帐下,朱女亦隔日照办。
检方指出,游男于2017年11月罹患肺癌,随后入院接受治疗,朱女则于同月16日下午,持游印鉴等证明,前往屏东县满州乡农会,将18张定存单解约,涉嫌盗领共4658万元。游男子女认为朱女私吞父亲遗产,愤而提告诈欺、伪造文书等罪。
朱女辩称,回顾11月15日当晚,游男于病房内,口头上向她主动提起定存单一事。朱女也强调,当时也有律师在场,因此她方才于隔天取款并入户头。
一、二审时,法官经勘验录影档内容,认为董事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签下朱女呈上的约定书,判处朱女徒刑2年,全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
高雄高分院更一审时,根据子女知悉父亲将款项转移看护后,曾请医师诊断父亲意识,这份份诊断能证明父亲是处于意识清醒的状态,将款项转移看护。
合议庭认定,此案本于「无罪推定」、「罪疑唯轻」之刑诉原则,无法证明朱女犯罪事实,然原审不察,即将被告认为论罪科刑之判决,尚有违误,因此撤销原判决,最终改判看护无罪。检方不服,日前已上诉最高法院请求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