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誰拔槍快?前北投警涉持警槍威脅同事 士院判刑4月

前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关渡派出所陈姓警员因与同事起口角,持警枪威胁同事。士林地院审酌陈男与同事达成调解,昨天依妨害自由罪判处得易科罚金刑4月,可上诉。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陈男于民国102年8月2日,因警车使用问题与同事发生争执,随即从腰间拔出警枪,并拉动滑套使子弹上膛,威胁同事。

法院审理时,陈男否认恐吓,声称是同事在争吵中提到「看谁拔枪快」,他出于警戒拔枪并拉滑套。但法官未采信其说法。

合议庭认为,当时其他同事迅速将陈男手上的警枪夺下,此枪已经上膛并处于随时可击发的状态,导致同事心生畏惧。

合议庭审酌陈男已与同事达成无条件调解,并考量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状,依公务员假借职务机会故意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若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诉。

士林地方法院。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