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轩逼怀孕女员工离职!8年前黑历史遭起底 法院判赔40万
文/中央社康轩「吹哨者」风波遭爆8年前违反性平法案,曾施压怀孕36周陈姓女编辑离职,经陈女提告,法院认定康轩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判陈女胜诉可复职,还获赔新台币40万余元。
康轩文教集团疑藉「吹哨者」事件施压女员工离职,其实康轩8年前就曾逼怀孕36周的陈姓女编辑离职,经陈女打官司,台湾高等法院最后认定康轩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判陈女胜诉可复职,还获赔新台币40万4777元包含薪水、育婴津贴、慰抚金等,全案确定。
新北市府劳工局今天表示,这名陈姓劳工在判决后,曾针对复职向劳工局申请调解,后来自行撤案,经了解已回去上班。
至于为何法院判决可以复职却又衍生争议,劳工局说,主要是法院判决到真正可以复职,有时间落差,加上资方当时未告知这名劳工何时复职、工作内容等,劳工才来申请劳工局介入处理,「推测可能双方就这部分有自主达成协议,劳工就撤案了」。
根据判决,陈女在民国99年5月19日入职康轩担任文字编辑,自述一直认真工作,即便到了预产期前一个月,医生建议卧床休息,她仍考虑到新人尚未到职恐影响进度,强忍身体不适继续上班。
岂料新人报到后,公司竟以未达标准等理由等理由,要求陈女自动离职,让她一夜辗转难眠,隔天更因巨大压力出现早产现象。
康轩在法庭上抗辩,指陈女考核成绩不佳,工作有重大疏误等,且过去其他女同事请产假都准假,怎么可能刁难陈女。
不过,法院审理认为,康轩在陈女怀孕后期以她表现不好要求离职,还不让她请产假,确实已属歧视怀孕员工,也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且离职书声明陈女休完2个月产假后再办离职手续,但陈女一直未办离职手续。
法官判定,双方雇佣关系仍存在,不仅陈女可复职复薪,康轩还要赔偿未支付薪资、无法请领的育婴补贴、慰抚金等共40万余元,全案就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