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争17年终于赢了 关厂工人还款案劳动部判败诉
针对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诉请关厂工人返还借款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进行第一波宣判,判决被告12名工人不必还款,全案仍可上诉。对此,劳动部表示,等收到判决书后再研拟是否上诉;而行政院长江宜桦上午在立法院答询表示尊重司法。
据了解,法官认定劳动部以「贷款」名义,开放失业工人申请「关厂歇业失业劳工促进就业贷款」,是基于国家的「补偿」责任,同时追讨时效只到民国95年1月2日就届满,但确迟至101年6月才提告,因此判决12名工人不必还款。
包括联福制衣、福昌纺织电子、耀元电子、兴利纸业、东菱电子、太中工业等在内的业者,在17年前因恶意倒闭,导致员工领不到薪水和退休金,原本当年政府允诺会「代位求偿」,于是先给一笔钱当作薪资补偿,没想到后来又来追讨这笔钱,甚至连同家属、保证人等一同提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决,关厂工人案中的12名工人,不必偿还劳动部追讨的贷款。对此,劳动力发展署署长廖为仁表示,待收到判决书了解原因后,再做妥善处理;但关厂工人的律师则说,「很欣慰,却高兴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