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农业发展走势 立委提案取消农保比率上限
根据现行「农业保险法」规定,补助比率得依保险标的及险种而定,于施行后5年内以75%为上限;施行后第6年起以60%为上限,立委提案考量补助比例应依农业发展定期检讨,第6年补助上限应取消。(本报系资料照)
根据现行「农业保险法」规定,补助比率得依保险标的及险种而定,于施行后5年内以75%为上限;施行后第6年起以60%为上限,立委提案考量补助比例应依农业发展定期检讨,第6年补助上限应取消。陈吉仲指出,「农保法」上路仅1年,考量法治安定性,建议维持现行条文。
立法院经济财政联席会今日审查立委曾铭宗、谢衣凤、费鸿泰等19人「农业保险法第十条条文修正草案」案,立委提案表示,鉴于农业经营易受天然灾害影响,因此需要透过农业保险,协助农民分散风险,保障农民所得,政府应给予保险费一定比率的补助,只是现行法仅僵化依照年限决定补助比例上限,未能依照农民需要或实际农业发展状况予以调整。
提案指出,因此爰删除「农保法」第10条第1项施行第6年的补助限制,并增列第2项,「前项补助比率,主管机关应考量农业发展之需要定期检讨、调整」。
农委会主委陈吉仲表示,农业保险费补助比率依照产业概况、政策目的,逐品项逐年通盘评估订定并动态检视,现行以补助1/3至1/2为原则,但针对例外情形,如水稻收入保险,为确保稻农迅速获得理赔,因此将天然灾害现金救助转为基本型保险全面纳保,保费由政府负担;猪只死亡保险考量饲养头数与农民负担,除强制业者全面纳保,原则给予5至8成的保费补助,饲养500头以下者由政府全额负担。
陈吉仲指出,委员提案应定期检视补助比率,与农委会采行做法不相悖,只是「农保法」才实施上路1年多,考量法治安定性,建议维持现行条文为宜。
农委会自2017年起扩大推动农业保险政策,2021年施行「农业保险法」,目前农业保险已开办25种品项、39张保单,保单类型包括实损实赔、区域收获、收入保障、气象参数、政府连结等5种,截至2021年底,累计投保件数9.1万、总投保金额403亿元,累积理赔件数1万2153件、总理赔金额逾6.1亿元,农业保险覆盖率在去年5月推动猪只死亡保险强制投保措施后,投保率已达25.9%。
民进党立委郭国文表示,若将猪只死亡强制加保扣除,投保率其实仅17到18%,应鼓励地方政府和产险公司让保单尽量多元化,让农民有更多选择,也能进一步提高投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