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罚林飞帆50万!性骚被吃案 罗智强翻法条:不是认错就没事
代表国民党参选北市大安区立委的总统府前副秘书长罗智强(本报资料照)
民进党前党工揭发自己曾遭摄影团队导演性骚扰,上报时任妇女部主任、现任副秘书长许嘉恬被吃案、冷处理。时任副秘书长的台北市立委参选人林飞帆1日出面受访,表示歉意(黄世麒摄)
民进党内性骚扰风暴持续延烧,除了被踢爆吃案的时任妇女部主任、现党副秘书长许嘉恬遭停职接受调查外,前副秘书长林飞帆也出面道歉,坦承在此事上有疏忽。对此,国民党前市议员罗智强指出,《性平法》有规定,若性骚受害者认为雇主处理不当,最高可处50万元罚锾,林飞帆不是承认没处理,就会没事。
林飞帆今(1)日受访表示,身为当时妇女部的督导主管,对于员工遭到性骚扰却未能在第一时间提供当事人必要协助,造成当事人独自承受压力与伤害一事表达歉意;他也提到,必须思考跟检讨,为何民进党有性平机制,却无法有效承接住每一个受害者。
「不是承认没处理,就没事喔!」罗智强今在脸书发文指出,《性平法》13条规定,雇主应防治性骚扰行为之发生,若是受雇者达30人以上,应订定性骚扰防治措施、申诉及惩戒办法,并在工作场所公开揭示,若是雇主知悉有性骚扰的情形,也应采取立即有效之纠正、补救措施。
罗智强提到,纵使受害员工已离职,或是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都应该有所作为,如果员工认为雇主的处理不当,经审议后就会被处罚最低新台币10万元以上,最高50万元以下罚锾,还会被公布事业单位名称与负责人姓名。
许多网友也在罗智强的贴文留言,「民进党会在意这种事吗」、「领9万的人应该不在乎」、「林飞帆有党政,所以不会罚他」、「官官相护,这就是民进党」。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