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回家 民众党4问北检 开轰「党检媒一家亲打击政敌」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前中)移审法院后,北院27日裁定交保,柯文哲完成交保后离开。(资料照/赵双杰摄)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因卷入京华城容积、政治献金案遭起诉,昨(27日)凌晨3点多确定3000万交保,并于昨日中午离开北院,随即返家。民众党晚间则是在脸书痛批周刊,「什么叫做嚣张、目无法治?什么叫做党检媒一家亲打击政敌?毫无羞耻、大剌剌在大街上大发特发、所谓『柯文哲案全纪录』的特刊,就是铁的证明」。而周刊也发出声明表示,「台湾民众党打压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视法律为无物,心态昭然若揭」。
民众党晚间近20时许在脸书发文痛批镜周刊,在大街上大发特发、所谓「柯文哲案全纪录」的特刊,并批「这是一份媒体自甘堕落、甘为当权者鹰犬的一份全纪录。这是一份镜周刊自证己罪、昭告天下台湾司法的『侦查不公开』是个笑话、向全世界证明北检图利镜周刊的全记录」。
民众党指出,这是最黑暗的时候,但终于看见有良心的法律人与民团挺身而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也发出灵魂拷问,要求台北地检署、台湾高等检察署、法务部尽速回应对于柯文哲案件侦办过程中,明显违反侦查不公开,谁要负责?以补救司法公信!
民众党更「四问北检」,第一,为何媒体可于侦查阶段中,取得仅有内部办案人员可获得之资讯(如:证人陈述、证物内容)?且上述遭泄漏的侦查秘密,为何皆由镜周刊独家取得?第二,镜周刊声明称:「各媒体的司法记者均可依规定持门禁卡自由进出北检进行采访。」请问侦办柯文哲案期间,记者是否仍可持门禁卡进出北检采访?得自由进出的范围如何?第三,是否承认本案确有泄密之情形发生?若有,北检检察长如何负责?第四,请问北检一开始要提讯羁押禁见中的柯文哲时,竟可不开传票,直接到舍房门口「提人」!直接抓走,让柯文哲有至少四次在毫无心理准备、律师匆忙赶至的状况下突袭开庭,还是同房舍友告知,他才知道自己有获得传票的权力,北检押人取供还不够、还在看守所里继续剥夺柯文哲的司法人权,简直邪恶至极。
民众党并称,全民不会忘记,八位检察官的仕途是以摧毁台湾司法信誉所换来的。今天是柯文哲,明天会是谁呢?
针对民众党的贴文,镜周刊晚间23时许也发布声明回应,第一、中华民国宪法第11条规定:「人民有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镜周刊发行「柯文哲涉贪全纪录」特刊,是宪法保障的权利,在违法、玩法的台湾民众党眼中竟变成「嚣张」「目无法治」?!台湾民众党打压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视法律为无物,心态昭然若揭!
第二、台湾民众党对其党主席涉贪等弊案无法自圆其说,只能一再操作「侦查不公开」议题,企图混淆视听、模糊焦点。事实上,媒体并非「侦查不公开」规范的对象,台北地检署也早已对此分案侦办中,台湾民众党声明一再要北检回答,岂不是要北检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
第三、本刊也要请台湾民众党回答,贵党主席柯文哲脸书发文提到「在检方的起诉书里,也证明橘子根本不是什么大帐房」,既然如此,为何她仍滞留海外?要不要请她早日到案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