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京華城案 前都委曾光宗:不應以不知道帶過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称,今年3、4月才知道京华城案容积率为840%。图/本报系资料照

前台北市长柯文哲称,今年3、4月才知道京华城案容积率为840%。曾任北市都委会委员的曾光宗今天表示,此案涉庞大利益且历经6年审议,不应以「不知道」带过。

台北地检署侦办京华城案,民众党主席、前台北市长柯文哲2日无保请回、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羁押禁见。柯文哲步出北检后称,不知京华城案容积率840%,是今年3、4月间才第一次知道。

对此,前都委会委员、现任中原大学建筑系特聘教授曾光宗今天凌晨在脸书发文表示,自己曾经审查过京华城案,认为除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之外,还有许多重要且深层的议题,需要社会及专业界一起来省思。

曾光宗指出,他在2017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底期间,受聘担任都委会委员。依据会议记录,都委会与京华城有关会议约有10次,自己任期内则共召开过5次会,他出席4次、请假1次。

同时,除初次会议因不熟悉京华城案,没有表达意见外;后续3次会议中,因已了解申请单位(京华城)的提案理由与内容不合法且极为不合理,自己基于专业判断,均提出「反对」的意见。

由于都委会在2021年9月9日的第783次会议,通过京华城容积奖励20%。曾光宗说,自己当时并非委员之一,所以无法了解该次的审议过程。

曾光宗随即对京华城案,提出5点个人看法。首先为「对于政治人物而言」,认为政治人物位于一定高度,必须能明辨是非,特别是面对京华城案涉及如此庞大利益,且前后历经6年审议时间,不应以「不知道」一语带过。且期间都有委员持反对意见,代表此案有争议,更须倾听与了解反对理由和因果得失。

其次「对于主管机关而言」,都发局对于此案必须要有基本的专业立场与判断,不应将不合法的个案直接送入都委会,如此将会陷委员于不义,且有推卸责任之嫌。而且期间更不应该帮申请单位提出「解套」的程序与方法,此点希望检调单位能再明察。

第三「对于民间财团而言」,民间财团取得自己原本的利益(法定建筑容积)是合理的,但若想要以不合法的程序与方法窃取额外的建筑容积(容积奖励)则万万不可,因容奖属于公共财,为全体市民所共有,此种公共利益须有效保护,不应随意送给民间财团。

第四「对于委员而言」,担任都委会的委员应秉持第三方的公正中立立场审议相关提案,如遇违反相关法令或不适宜的提案内容时,应适时勇于提出反对意见。特别是在重要的审议会议中,如未发言或发言内容十分含蓄与模糊,最后均会被机关视为「同意」,此点更需留意。

最后「对于容奖机制而言」,其原本为一立意良善的机制,但由于其背后牵涉非常多利益,因此包含京华城案的所有争议,都因此机制而起。其实不仅仅台北市,包含其他县市目前对于容奖都有过于浮滥的问题,甚至产生种种弊端。

曾光宗认为,此现象除违反公平正义之外,更对都市产生极大的环境负荷,后续衍生出的都市环境问题,最后仍是由全民买单。

有关京华城案,曾光宗认为,此案对民众而言是个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机会,借此可重新检视政治人物、主管机关及民间财团,这对建立公民社会应有极大的教育意义。

此外,对于建筑及都市计划等专业界而言,更是一个非常适切的「专业教育」案例。其中明确界定相关委员的角色与伦理规范为首要,更重要的是借此重新检讨现行的「容奖机制」,这有赖中央主管机关从法制面及执行面整体地予以检讨修正,以减少弊端的产生,并促使容奖应用在迫切且真正有需要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