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簽台智光子約違背母約?民眾黨再嗆北市府超譯「評選須知」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记者余承翰/摄影

台智光合约争议延烧,民众党发言人吴怡萱今天说,台北市政府发言人殷玮把「台北市光纤网路委外建设暨营运案评选须知」解读为「母约」,借此计算2017年的2M费率违反母约,难道评选须知等于母约,请问殷玮是真不懂,还是故意混淆视听。

殷玮下午表示,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签订的子约,在价格方面就已经违背母约,构成母约的其中一部分为「台北市光纤网路委外建设及营运案」评选须知,内容明订台北市政府所属机关、学校、机构电路,租用费率优惠方案,不应高于各机关既有100年度支付费率的95%,而且不应高于当期行政院政府网际服务网契约价格的95%。

吴怡萱晚间透过文字回应,根据台北市前市长郝龙斌2011年签订的「台北市光纤网路委外建设暨营运案契约书」,母约第8.6项采购项目清楚载明,「适用机关使用本案电路服务费率,不应高于既有支付之费率或当期行政院政府网际服务网契约价格之95%」

吴怡萱强调,母约的文字一清二楚,写的是「既有支付之费率或当期」,未见殷玮出示的图卡,显示「既有(民国100年度)支付之费率」等文字。

吴怡萱表示,如果真如殷玮所说,「台北市光纤网路委外建设及营运案的评选须知,也是因此构成了母约的一部分」,请他再熟读母约第二页,「本契约各项文件之内容应互为补充解释,倘契约文件之解释或规定有冲突或其内容有所歧异时,以契约本文为准。」

吴怡萱批评,殷玮超译评选须知,错置契约文件的优先顺序,「把2M费率拿来跟100年度费率相比,就是在鱼目混珠。」

吴怡萱说,公文资料本该公开透明,还好有议员协助索资调资料,帮助民众党保存公文、合约,「留着防身以防被暗算,果真马上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