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司机坚称「打瞌睡」撞死路人 检揭关键16秒认定是毒驾
三重客运司机许英毫吸食安非他命后3天驾车上路撞死路人,士林地院开庭,许仍坚持自己疲劳驾驶否认毒驾。(图/本报资料照)
三重客运驾驶许英毫,去年9月21日晚间8点多,驾驶公车行经内湖路一段,因开车打瞌睡冲上人行道,造成1死1伤的严重车祸事故,被控施用毒品驾驶致人于死,士林地院开庭审理,他仍坚持自己打瞌睡,只承认过失责任,否认受到毒品酿祸,全案辩论终结,法官谕知10月26日宣判。
检警调查,许英毫早有吸毒被逮的纪录,事故发生前3天,他坦承吸食安非他命,且经尿液采检为阳性,开庭时对于吸食频率支吾其词,不愿回答每隔多久有吸食安毒,仅承认自己疲劳驾驶,仅坦承较轻刑度的过失致死,否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施用毒品驾驶致人于死。
法官问是否与家属谈和解,许回答交给公司处理,他并不知道结果。
事发在去年9月21日,47岁的许英毫驾车冲上人行道,当场撞死1名路人、撞伤巡逻的员警,其中死者儿子担任电视台记者,一度到场采访,事后接到员警电话,才知死者是自己父亲,在派出所内与母亲相拥而泣。
检察官表示,依行车纪录器1分20秒处发生事故,但许却间隔了16秒,才大力拍腿说「死了!」(台语),显示不是一般打瞌睡,遇到意外立刻惊醒,而是因施用安非他命,经过3天后若不再吸食,就会精神委靡、无法聚焦,而许明知如此,却仍开车上路,已是毒驾致人于死,建请合议庭依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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