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逆子讨千万被拒…「高举石墩砸死爸」遭判无期! 上诉结果曝
▲警方获报到场后立即将孙嫌压制在地,并紧急将孙父送医抢救,惟其仍因伤重不治。(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台中市一名40岁的孙姓啃老男2019年间伸手向高龄70岁的父亲索讨千万元,遭拒后脑羞成怒,竟当街逆伦痛殴老父,还拿起水泥石墩朝着父亲头、腹部猛砸,导致孙父惨死。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孙嫌患有器质性精神病,因此予以减刑,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案经检察官、孙嫌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仍维持原判,予以驳回,全案仍可再上诉最高法院。
判决书内容指出,孙嫌2019年7月25日中午前往北区父亲住处,并开口向父亲索讨1千万元,要求将款项汇至指定银行帐户,供其投资生意所用,但却遭到孙父回绝;翌日下午,孙嫌再度向父亲催讨该笔款项不成,情绪失控与父亲发生激烈口角,还朝其拳打脚踢、将父亲从3楼一路拖至1楼门口,并以铝门窗猛力夹击父亲颈部。
这时原本在屋内午睡的胡姓外婆听闻巨大争吵声响,赶忙起身外出查看,赫见孙嫌正在痛殴父亲,立刻上前出言制止,不料外婆却遭孙嫌一巴掌甩飞在地,只能不断哭求「不要再打了」;孙嫌对于外婆的求饶无动于衷,甚至还拿起邻居家重达15.4公斤的水泥石墩痛砸父亲,导致其腹腔脏器破裂、颅内出血重伤死亡。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孙嫌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犯行事证明确,但经医师诊断后,确认孙嫌患有器质性精神病,案发当下受病况影响,出现疑心重、对妄想内容深信不疑、幻觉等症状,导致辨识行为能力显著降低,因此依《刑法》第19条第2项予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刑后施以监护3年。
案经检察官及孙嫌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一审结果并未逾越法定刑度,且符合罪刑相当原则,并无师轻重情形,亦未违反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施行法规定,且孙嫌自述在狱中仍有关系妄想、听嗅幻觉等情形,虽有按时服用药物,然其认知功能确实仍有明显缺损,行为表现上无法符合社会情境及常理判断的情形依旧存在,实有令入监护之必要,因此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全案目前尚未定谳,仍可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