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上尉潜女兵寝室当「内衣痴汉」 记2大过汰除坚称:尽忠职守

林男认为依据《国军人员性骚扰案件惩罚建议参考表》规定,犯行须达重度才建议记大过2次,因此他遭记2大过,已经违反比例原则。(示意图 / shutterstock)

一名空军林姓上尉去年深夜间迁入女兵宿舍窃取内衣裤,犯行曝光后,随即遭记2大过汰除退伍。林男自认窃取一事属私德、情节不严重,并以「尽忠职守」提起行政诉讼;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定林男为惯犯,犯行同时影响领导统御,「军人素养,荡然无存」,且惩处过程合法、无违反比例原则,驳回上诉。

判决指出,该名林姓空军上尉于2022年11月1日深夜,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女兵寝室窃取贴身衣物。行径曝光后,同年11月日召开惩罚评议会、遭记大过2次,空军司令部核定不适服现役而退伍。他不服提诉愿,后经国防部与今年1月驳回后,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诉讼。

林男主张,他与被害女兵相处融洽,同时强调自己尽忠职守,虽一时失虑导致行为有失,但犯后有悔意,情节并非重大,且事后深感懊悔并已道歉、配合调查,情节并非重大、可显悯恕,应审酌其尽忠职守、历年考绩甲上等因素考量,撤销处罚。他也强调,另依据《国军人员性骚扰案件惩罚建议参考表》规定,犯行须达重度才建议记大过2次,因此他遭记2大过,已经违反比例原则。

台中高等法院审理,林姓上尉身为干部,却违反男女分际及性别营规要求,擅自闯入异性寝室内,拿取其贴身衣物,致使被害人心生恐慌不安,已严重破坏部队领导统御及纪律,符合国军风纪规定第29点第1款所称「言行不检」。

另法官指出,林姓上尉深夜任意进出异性寝室,早于2016年与2022年已犯类似行为,对军事纪律及领导统御产生重大影响,「军人素养,荡然无存」,因此记大过2次并未逾越法令,亦无违反比例原则,驳回林姓上尉之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