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中校」樓文卿助敵原可處死刑或無期 合議庭判17年理由曝光
空军官校飞行训练指挥部前上校参谋官葛季贤、前中校教官楼文卿,遭控在服役期间被大陆解放军上尉镇小江吸收,搜集我空军战机操演等敏感资讯,两人遭诉,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今依陆海空军刑法帮助敌人之间谍活动罪判楼17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扣案的4千元美金与5万元台币没收。
葛、楼在高院前审、更一审时都无罪,但最高法院两度撤销、发回,本件仍得上诉。
镇小江共谍案2015年爆发,检方查出镇15年前以香港居民身分,假借经商名义来台发展共谍组织,利用招待出国、送礼、餽赠美金等方式,陆续吸收退役军官泄漏军事机密,层级最高是前陆军马防部少将指挥官许乃权,最高法院依违反国安法判许判2年10月徒刑、镇4年徒刑定谳。
检方追查,葛季贤、楼文卿有意在退伍后赴大陆发展,2009至2012年间,两人被昔日袍泽、因案被通缉的空军前中校刘其儒招待至国外旅游,再由大陆情治人员出面设宴款待、吸收,要两人返台发展共谍组织。
高院更二审审理发现,楼文卿在调查员询问及检察官第一次侦查中自白,坦言受「中共间谍」刘其儒引介至国外与中共官员见面,并提供空军机密文书帮刘从事间谍活动而获报酬,且有楼、刘的通讯监察译文、入出境纪录、美金现钞等证据可佐。
更二审认为,间谍刺探、收集军事情报,无论有无利用价值,都不可容许,楼文卿犯陆海空军刑法「帮助敌人之间谍从事活动」罪、「交付军事机密于敌人」罪与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对于违背职务上之行为收受贿赂」罪,从较重的帮助敌人之间谍从事活动罪处断。由于该条文为死刑或无期徒刑之罪,合议庭考量楼提供的文书价值、收受报酬不高,因此减刑,仅判刑17年。
同案被告、有「空战英豪」称号的葛季贤,曾担任立法院国会联络人,负责搜集整理立法院国防外交委员会会议资料等文件,他被控将经手的「密」级会议资料提供给刘其儒,违反陆海空军刑法而遭诉。不过更二审勘验调查局国家安全维护工作站调2015年4月9日至10日的调询录音,发现调查员有胁迫、欺诈等不正讯问情事,因此葛的供述无证据能力。因检方无法举证葛的犯行,更二审谕知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认定空军官校飞行训练指挥部前中校楼文卿犯陆海空军刑法帮助敌人之间谍从事活动罪、交付军事机密于敌人罪与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对于违背职务上之行为收受贿赂罪3罪名。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空军官校飞行训练指挥部前上校参谋官葛季贤被控提供军事机密给共谍,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发现调查员有胁迫、欺诈等不正讯问情事,谕知无罪。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