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中校要求部队到「哥哥家鹅肉店」采买伙食 获利50万因这理由缓刑
空军中校要求部队到「哥哥家鹅肉店」采买伙食 ,获利50余万因这理由缓刑。(中时资料库)
空军屏东保修指挥部第一后勤指挥部吴姓中校,平时负责督导部队伙食采购业务,竟然为了让自己胞兄经营的鹅肉餐厅赚钱,趁着办庆生会机会,要求承办人员前往鹅肉餐厅采购相关食材,时间长达近2年,事后吴员遭到检举遭宪兵队带回侦办,吓得胞兄立刻缴回不法所得50万并认错。法官认定吴员为获取不法财物,其胞兄也立即缴回不法所得,积极弥补错误,因此予缓刑机会,并支付公库10万元,并褫夺公权2年,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国防部空军司令部保修指挥部第一后勤指挥部勤务中队吴姓中校中队长,在部队内负责监督勤务中队人员办理官士兵日常所需伙食之采购业务,却指示承办人,前往自己胞兄经营的鹅肉餐厅采购每月庆生会所需食材。前后总共采购21次,并支付167万9,240元。胞兄因此获得不法利益50万3,772元。
事后案情遭检举爆发,宪兵队持本院核发之搜索票进行搜索,当场扣得其所有之手机及证物后移送法办,事后胞兄也委由吴员缴回不法利益50万3,772元。
法官审理后认定,认为吴员未因犯行获得利益,犯后始终坦承犯行,同时胞兄也立即缴回全部不法利益50万多元,积极弥补过错,犯后态度良好,依图利罪判处吴男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须向公库支付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