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谈挺台商 绿修法磨刀霍霍
7月8日,国民党立院党团举行「中共代理人修法炒选情 绿色恐怖变本加厉」记者会。(本报系资料照片)
1991年5月,台独组织「独立台湾会」遭侦破4人被捕,引发学生示威,要求废止惩治叛乱条例。(本报系资料照片)
旺报观点昨天大陆全国台企联发表声明,强烈谴责民进党制造绿色恐怖。虽然陆委会强调,政府将持续寻求社会共识,推动「合宪合法」、「完善可行」、「明确严谨」的「禁止中共政治代理人」法案。对照民进党政府正推动大陆台商回流,把台商打成中共代理人,又要欢迎台商回台投资。绿营口口声声说支持台商,当前作法却形同「竹篙兜菜刀」乱砍,自我打脸。
以政府声称参考外国立法例之一美国1938年通过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为例,该法要求以「政治或准政治身分」代表外国利益的代理人,公布其与外国政府的关系、相关活动和资金讯息,进而才有后续的「管理」,前提是同意有「代理人」存在,所以连中共也在美国登记有「代理人」;反观我方当前修法方向,直接就是以「禁止中共政治代理人」法案为前提,不会橘逾淮变枳才怪。
修两岸条例 昨是今非
更有甚者,看看民进党先贤、党外异议人士当年主张废除的「动员戡乱时期」诸法之一的《惩治叛乱条例》条文:「参加叛乱之组织或集会者,处无期徒刑……。」「散布谣言或传播不实之消息,足以妨害治安或摇动人心者,处无期徒刑……。」
再看看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所提出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不得为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的代理人,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这是否似曾相见?
见红就开枪 滥用立法权
这些「见红就开枪」的主事者,面对强权,竟然不是效法当年「被害」的先贤,用更自由、民主、开放态度争取民心。而是跟加害人一样,把一些「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妨害治安」等「不确定法律概念」纳入其间。按此逻辑,下一步立法复辟「警备总部」,也不是意外了。让人不禁怀疑这些主政者是否得了「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被害人认同加害人某些观点和想法,甚至反过来帮助加害人的一种情结。
更可怕是,历史上执政党妄言「合宪合法」而滥用立法权,进而产生民主怪兽的例子不少,民进党政府应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