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网红学妹直播霸凌! 学姐「崩溃拔光头发」还要赔3万元
▲学姐控遭学妹霸凌,指控过头反被告诽谤。(示意图与本人无关/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张靖榕/综合报导
台中市卓姓女子因不满高中时期遭网红学妹在社群平台IG直播,提及「交往年长男」、「当小三」等言论,导致心理创伤,长年就诊精神科,还不自主拔光自己头发;她去年开始在IG陆续发文指控学妹与其父母等恶行,因此挨告。法院判决卓女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经二审驳回检方上诉,全案确定。
判决书指出,25岁卓女指控她就读台中市某高中时,被一名拥有破万粉丝的网红学妹,在IG直播中公开提及她的感情生活,指称其「交往年长男」、「当小三」,这些言论让她饱受精神压力。在学期间睡眠混乱,而且不敢上学,离校后仍需接受精神科治疗,甚至产生轻生念头,长期无法与他人正常交流,因心理压力拔光头发,只能戴假发外出。
无法释怀的卓女于2023年7月,连续发布24篇IG限时动态及贴文,指控学妹与其友人霸凌,并标注学妹的美容店及IG帐号,附上「霸凌人物关系图」,甚至指称学妹父母与「黑道、伴游」有关。
学妹与友人发现后,提告卓女涉及诽谤、恐吓及违反个资法等罪名。检方调查,学妹的确为拥有数万粉丝的网红,根据卓女胞姐、同校学弟及校方辅导纪录等资料,确认学妹曾透过直播公开不利于卓女的言论,对其学业、生活及人际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检方认为,卓女发布的18篇贴文内容属真实陈述,难认与公共利益无涉,犯罪嫌疑不足。但另6篇贴文因涉及「加重诽谤罪」而侦结起诉。一审法官考量卓女坦承犯行,但因和解金额差异过大,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以及卓女仍在精神科就诊的情形,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处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
检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近日二审宣判,认为一审判决量刑妥适,认事用法无误,驳回检方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