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减量数据未有明确承诺 六轻四期扩建案补正再审
六轻四期扩建案5度闯关未成,经环委决议补正再审。(李柏澔摄)
六轻四期扩建案环差案5度闯关失败!空气污染物抵减数值仍是本次会议的重点,开发单位表示六轻四期扩建案涉及14家业者,减抵数值很难在未经业者讨论下做出承诺,经环评委员要求开发单位就本次空污减抵的变更和业者作出确认,决议本案补正再审。
环保署今(28)举行「六轻四期扩建计划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暨变更审查结论(油品品质提升、液氨回收设备、船舶洗舱废水及油污泥厂内处理)」专案小组第5次初审会议,为符合国际环保趋势,同时配合环保署2020年3月公告的「移动污染源燃 料成分管制标准 」 ,本次变更内容为油品品质提升、液氨回收设备、船舶洗舱废水、油污泥厂内处理、新设废热锅炉等。
根据2013年六轻扩厂污染增量减抵原则,既有污染源达「空污增1减1.2、温室气体增1减1.5、用水量增1减2、健康风险不增加」,开发单位表示会依循空污增1减1.2的原则进行,然而环委表示今天空污减量数据碰到的问题和之前一样,第5次了还是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质疑「减量是假增量是真」。
也有环委指出,有机氯化物破坏去除率的验证在营运阶段都没有提及,破坏去除率的定义是有机氯化物成分进料率减去烟道排气中有机氯化物成分排出率, 但排出的不是只有废气还有灰渣。
另外要检讨评估余热回收之可行性,以减轻白烟排放之观感疑虑。这部分应该要再补充说明。
有环委说,到了第5次审查若空污减抵数值还是无法给出具体承诺,那就驳回本案,否则下次审查结果还是一样。
然而在开发单位承诺会和14家业者讨论沟通,环委们提出的减量数值都会如实办理,例如「以既有制程估算之年减量扣除本案空污排放年减量」做检讨修订,经环委决议后仍补正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