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使用后请丢弃垃圾桶 卫生局:购买医用口罩认明许可证字号
▲台南市长黄伟哲提醒,使用过的口罩的正确处理,要丢入垃圾桶里面,以一般废弃物处理。(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长黄伟哲提醒,使用过的口罩的正确处理,要丢入垃圾桶里面,以一般废弃物处理,如果有呼吸道症状者,要将使用后的口罩放进夹链袋内封好,再丢弃到有盖的垃圾桶,丢完要马上洗手。
台南市卫生局再次提醒,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材,依药事法第27条规定,无药商资格不得贩售医疗器材(包含网路贩售),网路贩售亦需另外申请通讯交易。实名制口罩是国家征用的医用口罩,民众在购买后亦不得转售,违者将处3万元至200万元之罚锾,务必注意,以免触法。
此外,民众选购医用口罩时,请于产品外包装认明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若需查证医疗器材许可证字号,可至医疗器材许可证资料库查询(网址: https://info.fda.gov.tw/MLMS/H0001.aspx)。若来源不明或标示不清的医用口罩,请向台南市卫生局检举,以维护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