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灰姑娘--安娜,她来照顾我家高龄86岁的老人家

作者范纲

我家最近新聘了一位28岁的印尼籍看护,她叫安娜,来照顾我家高龄86岁的老人家。

大学的时候读蓝佩嘉的《跨国灰姑娘》,当时觉得这种跨国情境离我还很遥远,没想到几年后,我就得面对这种「屋檐下全球化」。我一直期待台湾有一个完整的长期照护,可以好好照顾台湾的老人,只是那一天的到来还很远,我家阿公自理的能力,已经等不到长期照护的建置就先衰退到无以为继。

我一直在思考我当初以「不表达意见」作为抗拒聘请外籍看护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这几天待在家,我想我应该知道了。因为我了解那些「跨国灰姑娘」的处境,所以我其实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新的家人」。问题是,很多人不把他们当作家人,把他们当作___(自行填空)。

还记得选举期间,我到全台湾各地去讲解监票时,我都会问来听课的民众:「你们是监票人员,看到儿子女儿、孙子孙女推着轮椅带老人家来投票,可以让他们一起陪同,那如果是外籍看护,推着轮椅进来,可不可以让他们一起陪同?」结果大部分的人都说不行,可是其实是可以,因为看护是「准家人」,甚至有些看护比家人还亲。看到台湾人对外籍看护的态度,大概就知道他们在台湾的处境可是一点都没有进步。

我们一个月花了两万多元,请她来照顾我的家人,我们应该是雇主关系,可是看护的工作,除了睡觉,几乎是随时处于上工状态,不太能有休息的机会。如果我们希望把他们视入己出,我们到底应该如何像一个老板一样,调配她的休息时间,还有劳动内容

我很在乎外籍看护的劳动内容,像是:「万一夏天只有几件衣服,是不是可以请看护帮忙洗?」、「看护可不可以帮忙打扫?」某天,我阿公半夜爬起来上厕所,安娜睡熟了没有起床,我妹问我:「要不要叫安娜起床,提醒她要扶阿公去上厕所?」我妹害怕万一我们这群夜猫子台北工作跟读书后,会没人扶阿公。我是这样想,她是来照顾阿公的,又不是来照顾我们的,她的业务应该就是跟看护有关。如果是煮饭给老人家吃,顺便煮给我们吃,我也还尚可接受。我也回答我妹:「没关系啦!现在就让她睡,不必叫醒她,明天白天等她醒了,再告诉她就好。」

我们跟她虽然是雇佣关系,可是因为她的到来,减轻了我们在老人照顾上的负担。这种既是雇佣又是家人的关系,身为需要长期照护服务的台湾人,本来就应该有智慧地去设身处地思考应该如何面对「新家人」的关系。我们总不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被剥削,却剥削他人的孩子。但我自己也还在学习如何让她有尊严地待在我家(不过据她的说法,她前面的雇主可是把她剥削得很惨,来到我们家她似乎挺高兴的)。雇佣关系是动态的权力关系,付钱的老板不该是全控的角色,尤其是这种居家照顾工作,应该有很多可以弹性调整与权衡的空间。

她的到来并不是要「完全卸除」台湾人在照顾老人的责任。可是,台湾大部分还是像我家一样是双薪家庭,城乡差距也迫使部分的年轻人某种程度得离开家乡去找工作。再加上台湾人长期存在「孝亲」、「自己的爸妈自己顾」的观念,这不仅迫使女性牺牲就业,或成为蜡烛两头烧的职业妇女,「一定要结婚」也变成稳固不变的成家想像。这时候,老人的照护好像顺理成章成为「个别家户」的责任,你们人民要自己想办法。所以,外籍看护的出现,反映的是国家福利制度残破,无法建立完善的长期照护制度、经济表现不佳,只能向海外寻求成本较为便宜的人力,提供看护服务。这刚好也反映出台湾长期照护制度为何迟迟无法产生的原因,问题出在财务。政府一直没有办法找到稳定且永续的财务来源可以用在长期照护制度(台湾的财务问题真是各项改革的障碍,像是健保大洞国民年金的问题、教育支出的大部分竟然是支付全国老师的退休金,各种财务赤字,让我觉得这个国家真是要完蛋了)。

不过,按照台湾的现实,我觉得「在地老化」、「多元管道」、「连结社区资源」、「优先提供居家支持服务」至少还是我们对长照制度的共识。我昨天还在乱想,现在年轻人高房价,连大学生房租也都高得吓人,是不是可以媒合有志的年轻人,住进独居或儿女无暇照顾但行动尚可自主的老人家里,年轻人不须付租金,雇主也不须付费用。如此也不必去斟酌「照顾者」的工作量与劳动时数,也不会卸除儿女照顾的责任,而能够维持比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必用金钱异化照顾者。不过,这只是随便想想。

总之,我很担忧台湾的财政跟长照制度呀,各种担忧。

●作者范纲皓,台湾大学建筑与城乡所毕业、青年联合阵线发起人、自由作家。差一年就成为90后,而感到遗憾。喜欢在网路上写写时事评论,不喜欢被说是文青,比较想被说是酸青。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