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婚姻悲劇!大陸女嫁大30歲香港伯 取單程證即離婚 結局竟是如此
楼主指自己嫁给1名比年长30岁的香港老翁,但婚后生活不似预期,故拿到「单程证(前往港澳通行证)」1个月后即申请离婚。(资料图片)
大陆及香港跨境婚姻频繁,但未必每对夫妻都称心如意。有大陆女在小红书发文,指自己嫁给1名比年长30岁的香港老翁,但称由于婚后生活不似预期,最终于拿到「单程证(前往港澳通行证)」后1个月就离婚,表示「宣誓离婚,开启人生新篇章」,又不堪回首表示「20至30岁这10年,任性妄为,做事不计后果。30岁开始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往后余生,平安健康就好」。
贴文引来香港及大陆网友热议,不少人质疑原PO是「假结婚」,嫁给「香港阿伯」只为了取得香港身份证,直斥「过河拆桥」、「假结婚也这么张扬?」。惟原PO霸气反驳网友留言,强调「如果领了结婚证,因感情不合而离婚,都称假结婚,那恐怕没多少人敢结婚」,甚至反问「香港真有这么值得?」,反指真正假结婚的夫妻也不敢在刚申请单程证不到1个月就申请离婚,强调「只能说一切巧合」。
取得单程证第2个月即申请离婚
该大陆女于小红书原以「拿到单乘证的第2个月宣誓离婚」为题发文,之后改做「宣誓离婚,开启人生新篇章」。原PO育有2名分别7岁和5岁小孩,表示于2017年在大陆与年龄比她大30岁的香港男子结婚,但2019年已分开居住至今年10月,即拿到单程证后第2个月,她就找律师宣誓离婚,「等5个月后下判决令,当时他家姐说我们必须在香港同一屋檐下住满1年才可以申请离婚,顿时崩溃欲哭无泪,现在想来也只是想挽回撮合我们而已吧」。
声称:抚养费给不给都无所谓了
原PO又说想「尽快离婚」及获得孩子抚养权,又指男方已数年没工作收入,「为了尽快离婚孩子归我,抚养费给不给都无所谓了,但是不能写着一分不给,因为如果要调查资产,可能又要拖后好几个月,反正有他没他,这两年我都是靠自己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
男方每月需支付4万生活费
从原PO上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共同申请书」见到,她与丈夫于2017年2月10日在中国大陆湖北省民政厅结婚,2019年6月1日开始分开居住。至于赡养费及生活费安排,申请书列明,丈夫一方「每月支付每人港币5,000元(约新台币2万元)给家庭子女(原文隐去内容),合共港币10,000元(约新台币4万元)作为生活费,直至家庭子女18岁或完成全日制学业为止,以较后者为准,其余多出部份由第二申请人(原PO)负责全数支付」。
原PO最后感叹,「20至30岁这10年,任性妄为,做事不计后果。30岁开始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往后余生,平安健康就好」。
网友质疑为香港取身份证假结婚
网友看过贴文议论纷纷,不少人质疑原PO是「假结婚」,只为了取得香港身份证,「过河拆桥」、「假结婚也这么张扬?」、「你嫁给他不嫌他老,现在就年事已高了?」、「妳,一开始为了身份证去结婚」、「其实妳自己离婚就算了,又要学仲介一样教人拿香港永居,这样子好吗? 我不歧视大陆人,但妳这样拿身份证的举动已经很明显」。
大陆女反驳:香港真有这么值得?
面对网民围攻,原PO霸气反驳,强调自己不是「假结婚」,「很多人说刚申请香港单程证不能离婚,离不离婚跟单程证没有关系,出入境也不会因为你刚申请单程证就离婚就判定你是假结婚,他们自有辨识」。她反指真正假结婚的夫妻也不敢在刚申请单程证不到1个月就申请离婚,只能说一切巧合,「人家(入境处)也不傻,离不离婚跟申请多久单程证从来都不是直接对等关系,人家考量的是整段感情关系,而不仅仅是一个证件来衡量」。
原PO强调「没有专门挑年级大的(香港男人)结婚,刚好他比我大那么多,代价就是离异带2个娃」。她又声称起初是拒绝申请香港身份,但为了孩子将来读书上学才申请,「想着还是都是香港身份,只有我一个在这边可能不方便我照顾,就办了」。
原PO续说,「如果领了结婚证,因感情不合而离婚,都称假结婚,那恐怕没多少人敢结婚」,反问「香港真有这么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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