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终止反渗透恶法 拒写民主黑页
立法院自2016年由民进党拿下过半席次后,已完成575个法律案。但,若论最荒谬者,莫过于即将在月底强行闯关的《反渗透法》,其授予执政者罗织异议者罪名的空间与弹性,远超乎多数人想像,你我若继续保持噤默,注定让台湾民主写下无数黑页。
《反渗透法》若只是虚有其表的政治立法,只为2020而生,选完即丢,那就罢了。问题是该草案定义之模糊、范围之广大、效应之严重,堪称《惩治叛乱条例》、《刑法一百条》复辟。
因为,该法开宗明义就将大陆政府、组织、团体与个人,乃至于其所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与个人,全视为「渗透来源」;同时,更禁止台湾任何人接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资助,进行游说、政治献金或影响选举、公投。
或许光看文字不易察觉法案威力,但试想,整个大陆有哪个机关、团体或个人,是不受公部门监督或管理呢?
具体而言,所有在大陆设厂、投资的台商,都将因为受当地公部门的监督,而被《反渗透法》界定为「渗透来源」;届时,这群台商只要在台湾进行政治游说或献金,就可能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罪。
相同逻辑,光是与陆方人士吃顿饭,也可能被解释为「接受资助」而面临牢狱之灾。即便今天你我不曾去过大陆,但只要你的亲朋好友或公司老板同事被列为「渗透来源」,而我们基于私交帮忙进行政治游说或献金,同样有犯法之虞。
更恐怖的是,假设今天确实有人接受陆方资助,在台湾透过各式管道宣扬统一理念,而你我仅是帮忙转传一篇贴文,同样可被视为「接受渗透来源委托」而触法。
换言之,《反渗透法》界定的渗透来源不只包山包海,更是株连九族,加上要办不办随人说了算的模糊性,不仅会让台湾陷入草木皆兵的「类戒严」状态;其所衍生的寒蝉效应,恐怕更将让人民产生「非民进党支持者就可能被罗织入罪」的恐惧。试问,这与当年的白色恐怖有何二异?
蔡政府为求延续执政,大肆操弄亡国感,几乎已到走火入魔疯狂境界。但,恐惧是极权的温床,假若这已非你我期待的民主样貌,就不该稀哩呼噜猛吞芒果干,任由政客打着民主反民主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