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国台办发布新法制裁台独 依照《意见》共22条惩戒法理台独
▲ 大陆国台办联合公安局等单位宣布新法,打击制裁顽固台独份子。(图/记者任以芳摄)
记者任以芳/北京报导
大陆国台办今(21)日15时,与相关部门举行联合专题发布会,由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主持宣布,大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共有22条定罪量刑规范。
于本场联合发布会于昨20日下午临时通知,直到今日会议前五分钟才放桌牌,出席人员有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马岩、最高检第二检察厅重大犯罪侦查应用副厅长张庆彬、公安法制局副局长孙萍、司法部律师工作局长田新。
陈斌华开场指出,当前台海的形式复杂延续性。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大肆渲染,分裂谬论,妄图以外谋独,严重违背台湾主流民意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陈斌华说,「对于涉独人员而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顽固分子,我们绝不容忍,绝不姑息,也不听之任之,必须反制的,必须惩戒为严厉打击排除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
陈斌华表示,依照《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总体要求、定罪量刑标准和程序规范等作出具体规定,为依法严惩「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提供明确指引。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马岩首先解释法条,根据意见的制定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明晰了国家在台湾问题上的红线、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对依法追究台独顽固分子刑事责任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