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近11年「技巧性」诈助理费333万 北市议员潘怀宗遭起诉

台北议员潘怀宗诈领助理费300万,士林地检署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图/记者黄宥宁摄)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台北市议员潘怀宗与办公室主任陈玉台技巧性」从2010年来涉用人头诈领助理费!潘因每月2万「为民服务费」不敷使用,但为了节省个人支出,竟叫陈找来亲属充助理人头,近11年来诈得公费助理补助费333万余元。士林地检署31日侦结认潘、陈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提起公诉。

士林地检署1月发动搜索,讯后认为潘怀宗与他的办公室主任陈玉台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声请羁押;法官讯问谕令潘、陈各以200万元、150万元交保。士林地检署31日认潘怀宗、陈玉台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提起公诉。

潘怀宗从2002年12年25日起担任北市议员第9届到第13届,找来台负责人陈玉台兼任议员办公室主任,统筹议员服务处研究室帐务及公费助理聘用、发放薪资事务。潘明知「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规定,「公费助理补助费」是由北议会编列预算支付予确实担任公费助理之人,并非议员薪资之一。北市议会编列预算支付议员每月新台币2 万元的「为民服务费」,供议员支应职权行使相关用。

但潘却因2万「为民服务费」不敷使用,为了节省个人支出,并指示陈玉台找来4名亲友陈男陈女聘期各从2010年9月1日到2012年1月13日、及2012年1月2日至2017年1月18日;及台暐公司员工李男,聘期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1月1 日;及沈男聘期2020年12月1日到今年2月2日,担任人头,假借聘任公费助理之名,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

且按月拨款到4人存款帐户内,款项再由陈玉台充作潘怀宗服务处杂支及购买禮品赞助里民活动等使用,总计向台北市议会诈得公费助理补助费333万 5835 元,潘怀宗、陈玉台在侦查中已全数缴回犯罪所得。

3个多月经检方抽丝剥茧厘清金流,认潘怀宗坦承未实际聘用助理,并制作台北市议会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遴聘异动表,向台北市议会领取人头助理薪资,且依证人证述、银行帐户交易明细等证据资料,认潘怀宗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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