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林明佐贪污逾4千万遭起诉 警政署记两大过免职

▲前台中市刑大队长林明佐遭记2大过免职。(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张君豪/台北报导

前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队长、现任刑事局警政监、官阶达三线二星的高阶警官林明佐涉嫌贪渎遭收押禁见,案经台中地检署8月23日宣布侦查终结,并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组织犯罪防制条例、刑法泄密等8罪起诉,警政署26日上午紧急宣布,由于林员犯罪事实明确,将依法报请内政部对林员祭出二大过免职处分。

警政署表示,林明佐身为执法人员、涉及贪污等案件收受不正利益,有明确证据且违法情节重大,经台中地检署检察官侦结起诉,林员行为严重损害警誉,刑事局将报请警政署函请内政部核予林员记二大过免职,并追究相关人员考核监督责任,依法严惩断然淘汰。

刑事局日前已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29条规定,报请内政部核予林员停职处分,并列管林员于台中市警察局服务期间,相关考监不周人员行政责任在案。

警政署沉痛表示,「再好的绩效都抵不过一件风纪案件」,重申以不掩饰、不庇纵之决心,并以公开透明接受检验之态度及勇于处理风纪之精神,未来会要求各级主官及督察、政风人员,持续执行「靖纪工作」且应确实负起勤教严管责任,落实考核工作,强化风纪情报搜集,发现警员违法必主动积极查处,决不能徇私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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