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芦竹王阳明」遭判12年8月!躲爸房产内未入监 警逮到人了
桃园富二代李威德自封「芦竹王阳明」,多次偷拍与女友、女网友的性爱影片,其中更诱骗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及偷拍并以此要胁。案经上诉三审,最高院31日驳回上诉,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15罪,合计重判12年8月徒刑,全案定谳。不料李男却畏罪潜逃,躲藏在父亲名下房产内迟迟未到监执行;警方昨(5日)晚间10时布线埋伏,已顺利将李男逮捕,讯后移送桃园地检署归案。
▲「芦竹王阳明」潜逃未入监,警方逮到人了。(图/记者沈继昌翻摄)
据了解,李男2016、2017年多次偷拍与女友亲密过程,且分手后还以散布威胁,共计至少5名女子受害,其中年纪最小的仅有15岁。检警获报后前往李男租屋处清查档案,发现偷拍影像高达300多GB,因此提起公诉。
案经上诉三审,最高院驳回上诉,将李男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等15罪,合并重判12年8月徒刑,全案定谳。但判决结果出炉后,李男却畏罪展开潜逃,躲在父亲名下房产内迟迟未报到入监;桃园地检署10月30日针对李男发布通缉令,并于昨日晚间锁定李男行踪,前往现场布线埋伏,晚间10时许见到李外出后,干员立即上前逮人,李男见到警方后也未多作抵抗,乖乖就逮,讯后移送桃园地检署归案。
▼李男讯后移送往桃园地检署。(图/记者沈继昌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