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停止罢韩遭法院驳回 叶庆元:韩国瑜将提出抗告

记者罗婉庭台北报导

高雄市韩国委托前高市新闻局长王浅秋状声请停止罢韩投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17日裁定驳回。对此,律师庆元表示韩国瑜将提出抗告,表达不服。

▲叶庆元。(图/记者罗婉庭摄)

针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不到一天内火速驳回韩国瑜罢免案的停止执行声请,韩国瑜今日下午透过委任律师叶庆元发表回应,表示将提出抗告。叶庆元律师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新闻稿中已经确定中选会109年1月20日的通知就是行政处分,这点和韩国瑜的诉求相同,也证明罢韩团体先前反复强调该通知并非行政处分的说法不实。

针对法院驳回的理由,叶庆元表示感到非常困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新闻稿中说明:「声请人向诉愿机关提起诉愿,并申请停止执行至今仅一周,迄今并未遭到诉愿机关为拒绝的决定,且亦难认诉愿机关有无故延迟作出决定的情形。没有『紧急迫切到非得逾越(或跳过)诉愿机关的先行程序,而由本院立即为暂时性保护措施」的必要性。」

叶庆元指出,依照行政法院的惯例,针对停止执行案件,向诉愿会提出后,并不需要等到诉愿机关拒绝,也不需要等待一定时间之后,才可以向行政法院声请停止执行,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惯例不符。

叶表示,韩国瑜是4月6日透过中选会向诉愿机关申请停止执行,至16日已经10天,并非仅有一周,诉愿机关至今均无任何回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此一驳回声请的理由,显然与惯例不符。

叶庆元进一步说明,中选会今日下午就即将做成罢免活动将于20日至60日内举行的决议,最快在五月即有可能举行罢免投票,所以本案显然客观上有急迫情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所谓本案客亲上没有急迫性的说法,令人费解。

叶庆元表示,虽然还没有收到驳回裁定,但是会开始撰拟抗告状,希望最高行政法院能拨乱反正,纠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错误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