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被命名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获悉,日前,公安部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59个示范城市进行命名。其中,昆明市荣获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自公安部部署启动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来,昆明市公安局牵头市级各职能部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大体系,全市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刑事立案分别下降7.1%、13.3%、14.12%、4.7%,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连续4年实现“两降两升”。
近年来,昆明市围绕“基础建设、数据融合、实战应用”研发应用一批实战模型,公安科技应用成为赋能基层、支撑实战、提升质效的动力源泉,锚定“圈层过滤、面上巡控、快速响应”,把智慧公安检查站、查缉卡点,数据卡点以及街面防控力量全部纳入巡防体系,融合“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机制实现圈层过滤、面上巡控、快速处置。
目前,昆明公安创建了2个部级、6个省级“枫桥式派出所”,试点打造出8个智慧派出所,出台治安志愿者、春城“红袖标”等制度机制并总结经验做法,推进“一校一策、警校联动、全力护学”。
下一步,昆明公安将以成功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新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记者 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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