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洗钱防制! 政治人物闺密、小三、同性伴侣都列管
为加强洗钱防制,立法院去年底通过《洗钱防制法》修正案,即将于6月28日正式上路,而新的配套措施「重要政治性职务之人与其家庭成员及有密切关系之人范围认定标准」中规定,未来正副总统、官员、驻外大使和立委等对象都要被列管,而且其亲信、闺蜜、「小三」,甚至同性伴侣等的金流都可被列为调查对象,可说是相当全面。
洗钱防制法修正案去年底三读通过,未来将对现任、卸任重要政治人物、家庭成员及其密切关系人加强审查金流,法务部也在5月1日预告「重要政治性职务之人与其家庭成员及有密切关系之人范围认定标准」,其中列管的政治人物包括正副总统、总统府与国安会正副秘书长、国安局正副局长、五院正副院长及正副秘书长、立委、考委、监委、部会正副首长、政务委员、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长、检察总长、县市正副首长、县市议长、驻外代表、中将以上将官、国营事业董事长,及各级民意机关党团之政党负责人、中研院正副院长。
值得一提的是,重要政治人物的家庭成员范围,明定为一亲等直系血亲或姻亲、兄弟姊妹、配偶及其兄弟姊妹、相当配偶之同居伴侣,其中同居伴侣不限于小三,同性也可能适用;重要政治人物的密切关系人范围则包括事业合伙人、同公司的董监事或高级主管、有密切商业往来的人、其受雇人或雇用人、债务借款人、保证人或提供担保人、同一法人或信托的实质受益者、受其委托负责持有、管理、运用资产或利益的人,以及依客观情事或一般社会通念,认为有密切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