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小姐」指控拍艺术照性侵 艺人黄子佼获不起诉

「K小姐」指控拍艺术照性侵,艺人黄子佼获不起诉。(中时资料照)

艺人黄子佼日前遭「K小姐」指控曾在2006年以拍艺术照为由性侵得逞,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从黄子佼被扣押的随身碟中,未发现告诉人指述的可疑影像,且告诉人与证人的指述情节,难认无瑕疵,今(11)日给予黄子佼不起诉处分。

吹哨者Zofia在脸书发文,称要帮K小姐揭露过往,K小姐自称是遭黄子佼性侵未曝光的受害者,近期看到司法结果,深感不公,直呼:「让我的内心深处嘶喊着,加害者怎可以这样面对这些可怜的灵魂在荒野中哭泣」,并希望黄子佼能知错,且当面看着她道歉。

她表示,黄子佼以开摄影展的名义,约她到内湖住处拍泳装照,但拍摄到一半,黄子佼就开始逾矩抚摸她的身体,更以「为艺术牺牲」为名义性侵她1分多钟,「我惊吓到不敢动弹,痛苦到爆炸」。

K小姐甚至怀疑黄子佼家中安装了针孔摄影机,早就预谋偷拍,才会有4TB硬碟的不雅档案。被性侵后,K小姐长达4个月患有严重忧郁症,完全无法面对黄子佼在演艺圈的任何言行;也因该创伤,导致好几段良缘无疾而终。

直到去年6月,黄子佼的恶行被爆料,她才知道原来不只自己受害,直言愿意出面,并不是想出名,只是想获得对方的一句道歉,否则永远无法跨过内心恐惧。

由于在K小姐指控后,黄子佼并未对此发表意见,K女也曾发表声明,表示迟迟未等到黄子佼道歉,「我们法院见!」

检察官将黄子佼列为他字案被告,并勘验黄子佼因另案被扣押的随身碟,未发现符合告诉人所述情境的可疑影像。

检察官侦查后认为,依证人证述告诉人转述的情节,与告诉人指诉的情节,尚未能一致,且告诉人指诉的情节,难认全无瑕疵,因此本案尚乏积极证据,足认黄子佼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因此将黄子佼不起诉处分。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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