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叶案犯罪所得孳息怎么算? 法院裁判出炉
追讨拉法叶案犯罪所得,最高法院共裁准4.8亿美元。(本报资料照片)
纷扰30多年的拉法叶舰采购弊案,检方声请没收已故军火商汪传浦犯罪所得,最高法院裁准本金4亿8719万2808美元确定,孳息部分经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28日裁准没收4亿2958万美元的孳息,以及各扣押帐户最新现值之日后至执行为止的孳息。
追讨犯罪所得部分,继列支敦斯登 2月间汇返已故军火商汪传浦家族1103万余美元(约折新台币3.3亿元 )不法所得后,瑞士日前再将汪家1亿3804万余美元(约折新台币43亿元)汇还台湾,将由台北地检署执行没收事宜。
已故法国军火商在台代表汪传浦,与时任海军上校郭力恒合作,推销国军透过汤姆笙公司采购法国拉法叶舰,法方浮报价格,让汪与郭均分回扣。郭遭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5年,并科罚金2亿元,已服完刑出狱,他犯罪所得也已执行没收2875万多美元。
案发后,汪滞留海外遭北院通缉,2015年死亡后,台北地院判决公诉不受理。2016年7月1日没收新制施行后,检方声请没收汪生前在瑞士的帐户款项,包括汤姆笙公司汇入2家公司的回扣本金各3亿多元、1亿多元美金及孳息。
北院及高院裁定,没收本金及孳息共9亿5332万多美元,2019年最高法院就检方声请没收的本金3亿多美元部分,驳回抗告确定。另本金1亿7465万多美元及孳息部分,发回高院重裁。
高院更一审裁准1亿多元本金加孳息共5亿2074万多美元,汪的家属及检方都提再抗告,最高法院针对本金部分驳回、裁准1亿7465万多元确定,孳息部分全部撤销,由高院更二审更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