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成都分公司被罚超300万,涉未按规定提供真实检查资料等
日前,据央行四川省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定向检查组提供真实、完整的检查资料,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拉卡拉)成都分公司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69.31万元,罚款319.92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作出的决定日期为2024年8月2日,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为五年。
柒财经注意到,此次并非拉卡拉年内的首张罚单。3月份,因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拉卡拉被警告、合计罚没13.91万元。
去年8月,拉卡拉还因违反《反洗钱法》,被罚款875.4万元。其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公司时任副总裁吴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9.5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拉卡拉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国强,2011年首次获得支付牌照,最新有效期至2026年5月2日。
股东方面,拉卡拉前三大股东分别为联想控股集团(03396.HK)、孙陶然及天津鹤鸣永创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分别为26.14%、6.91%及3.76%。
业绩上,今年上半年,拉卡拉实现营收29.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45%;对应的归母净利润则同比减少17.98%至4.19亿元。
对此,拉卡拉表示,归母净利的下滑主要是受去年同期投资收益较高的因素影响,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4.12亿元,同比增长45.86%。
收入而言,拉卡拉2024年上半年科技服务实现营收1.70亿元,同比下降16.89%。其中,金融科技业务收入为0.71 亿元,同比增长2.41%;数字科技服务收入为0.42亿元,同比下降 5.92%;其他科技服务收入为0.57亿元,同比下降37.06%。
截至今年上半年末,拉卡拉总资产为107.9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99%;总负债为70.23亿元,较2023年末下滑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