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品妤掛3看板控藍立委廖先翔侵占國有地 不起訴確定

国民党立委廖先翔于选举期间,不满同选区民进党立委参选人赖品妤刊登看板指控他侵占国有地,提告违反选罢法,士检给予不起诉处分。廖先翔声请再议,昨天高检署驳回确定。

士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指出,赖品妤于民国112年12月于选区陆续刊登3幅看板,刊登内容为「廖先翔侵占国有地最专业」、「廖先翔父子2代议员实绩:关说索贿判6年、800坪非法庄园、假门牌窃电、占国有地盖停车场收租」。

廖先翔认为赖品妤刊登的看板内容不实,已损害他的名誉,因此提告赖品妤加重诽谤、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意图使人不当选罪。

士检检察官认为,依据赖品妤办公室提出与廖先翔父子有关的司法判决及新闻报导,客观上有资料来源,使人产生一般合理怀疑,可认刊登的看板内容尚非无据,纵因严词指摘,也尚难认有故意传播不实事项的恶意。

检察官也指出,看板于选举期间设立,内容事关公益而属可受公评;基于选贤与能,协助选民监督候选人参与选举活动,国家本应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言论自由,应由选民进行判断,认为赖品妤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

廖先翔不服,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经高检署审查后,认为廖先翔声请再议无理由,驳回再议,赖品妤获不起诉确定。

士林地检署。记者李隆揆/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