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猪开放首日 政院:要求进口商将产地贴纸一起出到通路
含莱克多巴胺美猪在1月1日开放进口,总统蔡英文上午发表新春谈话,谈及美猪议题时表示,「会用最谦卑的心情,请所有国人同胞体谅」 。对此,行政院表示,院长苏贞昌已强调,政府要求进口肉商出货时,连同产地贴纸一起出到通路,以确保从量贩店到小摊车,都方便落实自主标示猪肉产地国,让人民安心、方便选择。
行政院秘书长李孟谚指出,全世界已有101个国家或地区准许进口莱猪,包括邻近的日本、韩国、纽西兰、澳洲、马来西亚、香港、菲律宾、印尼、越南等。台湾是外贸导向的国家,要更进一步融入国际自由贸易,政院和府方立场一致,即依据国际标准,开放安全无虞的肉品进口,是台湾必须跨出的一步。
李孟谚表示,苏贞昌院长已一再强调,虽然进口商已经说不会进口莱猪,也会自主标示有没有莱剂,政府仍然会要求进口肉商出货时,连同产地贴纸一起出到通路,以确保从量贩店到小摊车,都方便落实自主标示猪肉产地国,让人民安心、方便选择。
另外,李孟谚也说,关于政院昨日记者会中,依据「地方制度法」规定,指出自治条例有违宪并抵触中央法规的情形,而引用宪法条文及阐释相关大法官解释意旨,是做出函告无效结论所必要涵摄过程,也是政院认定地方自治条例无效的主要论述理由。
地方制度法第30条明文规定:「地方自治条例与宪法、法律、法律授权之法规命令⋯抵触者,无效。」并由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机关函告无效。李孟谚指出,既然「抵触宪法」是函告无效的事由之一,政院依法得审查并判断自治条例是否「抵触宪法」,这是依据法律做成的决定,并没有逾越分际的问题。